香港元朗暴動案判刑 7被告判囚3年半至7年

2019年7月21日反送中運動期間,元朗西鐵站發生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記者、孕婦等至少45人受傷,引起社會各界震驚。

事隔兩年,8名涉嫌施襲的男子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一人被判無罪釋放;當中兩人承認暴動罪,5人經審訊被判罪名成立;7名被告星期四7-21事件兩周年翌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分別被判監禁3年6個月至7年,法官批評部分被告行為喪失理智,屬於無差別襲擊。

民主黨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但認為7-21事件最重要是徹查真相,包括為何當晚有白衣人會聚集,以及誰是主謀等。

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7月21日晚發生在元朗西鐵站一帶的白衣人無差別攻擊市民事件,警方被指延誤到場調查,沒有即時制止暴力攻擊,造成至少45人受傷,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記者、孕婦、老人、小孩等,其中一名傷者甚至一度性命危殆。

事隔兩年,首宗涉及7-21事件施襲的白衣人暴動案,也是反送中運動其間的第一宗被告不是示威者的案件。案件涉及8名被告,他們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名,星期四(7月22日) 7-21事件兩周年翌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案件首被告55歲的運輸公司東主王志榮早前獲判無罪,當庭釋放。據網媒《立場新聞》星期三(7月21日)報導,律政司回覆查詢時表示,已就王志榮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其餘7名被告,當中兩人早前承認暴動罪,5人經審訊被判罪名成立;第2被告48歲的電纜技工黃英杰被判監3年6個月,第3被告48歲的二手車鎖售員林觀良被判監4年8個月,第4被告43歲的汽車鎖售經理林啟明被判監4年8個月,第5被告60歲的燒烤場東主鄧懷琛被判監7年,是區域法院最高的刑期;第6被告57歲的貨車司機吳偉南被判監4年,第7被告61歲的河瀝背村村長鄧英斌被判監3年9個月,第8被告40歲的機械技工蔡立基被判監6年。

主審法官葉佐文判刑表示,案發當日白衣人自組武裝力量,手持自制的「保衛元朗、保衛家園」標語牌,宣示元朗為必須自行執法的受難家園,將警察淪為配角。

法官又批評白衣人來去時濫用中國國旗,將「迷你版」的中國國旗綁在藤條末端,一邊搖旗吶喊,一邊用來打人,同時也用棍或藤條毆打或擲物襲擊閘內的無辜巿民,嘗試出閘的人便被打。被困在車廂的人也不敢越過凶惡地圍在車門持棍、藤條或擲物的白衣人,法官認為這些行為實質上是非法禁錮,以及無差別襲擊市民。

法官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這樣無的放矢的集體私刑引起巿民極大恐慌,法庭必須判處施暴者具阻嚇力的刑期。


2019年7月21日香港晚間發生「白衣人」元朗地區無差別攻擊示威者、市民和鐵路乘客,致使多人受傷。圖/擷自Stand News 立場新聞臉書直播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