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准許變性人結婚登記

(中央社香港17日電)香港自今天起准許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士,與異性登記結婚。

據香港政府新聞網,香港保安局表示,終審法院對變性人結婚權利的司法覆核案所作出的命令17日生效,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士結婚時,婚姻登記官會接納其重置性別。

香港當局今年3月在立法會提出「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以成文法反映終審法院的相關命令,讓民眾了解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士可依其重置性別結婚。

港府1月13日成立以律政司司長為首的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保障變性人權利的法例和相關行政措施,並作出改革建議。

另據香港明報報導,草案雖尚未通過,不過由於條例草案規定,變性人需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才准結婚而引起爭議。

報導引述香港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梁詠恩指出,草案對變性人的性別承認仍存在爭議,建議在立法會復會後暫時抽起法案,待性別承認跨部門小組作研究,達成共識再討論。

香港大公報引述香港醫院管理局數據顯示,2008年到2013年,香港共有16人接受變性手術及相關輔導服務。這些人士都算是「W小姐案」的受益者。

2008年,W小姐在香港唯一可進行變性手術的律敦治醫院接受變性手術,由男兒身轉為女性。

同年8月,W小姐身分證明文件也由男性更換為女性,並計畫與男友結婚,但由於出生證明顯示為男性,遭婚姻註冊處拒絕申請。

W小姐不服,2009年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隔年被原訟庭判處敗訴。

2011年,W小姐提出上訴,但被駁回;2012年,W小姐上訴到香港終審法院,並在2013年獲終審法院判處勝訴。103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