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處首次引用23條 拘捕鄒幸彤等6人

香港警方今天(28日)根據基本法23條逮捕6人,罪名是「在網路上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這是基本法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3月生效後,香港警方首次以該條例進行拘捕行動。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在一份聲明中指出,今天逮捕了5女1男,他們的年齡介在37歲至65歲。

警方表示,其中一名被捕的婦女已被還押至高度設防的大欖女懲教所。

香港電台報導,港警指出,調查顯示該名被還押的女子,透過另外5人,從今年4月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貼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香港01報導,消息指出,這名女子即是前支聯會主席鄒幸彤,她涉嫌在Facebook專頁「小彤群抽會」發布有關六四的煽動貼文。

港警聲明表示,這6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23條)下的「煽動意圖相關罪行」。

這是港警首次根據通常被稱為「第23條」的該項法律所進行的逮捕行動。

港府今年3月通過第23條立法,涉叛國、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破壞活動和境外干預者,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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