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歌法二讀 警方嚴密布防

(德國之聲中文網) 香港立法會周三 (5月27日)恢復國歌法二讀,有網民號召包圍立法會及三罷。根據香港《蘋果日報》,香港中三至中五學生也在這天復課。「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發聲明,說「國歌教育納入中小學課程是為洗腦教育開路」,呼籲學生周三罷課響應。

香港警方周二晚間發出警告,稱不會容忍擾亂公共秩序。數百名防暴警察則連夜在香港立法會與政總加強布防。警務局長鄧炳強也到現場了解情況。

香港立法會現在周圍已經布滿水馬陣,外牆掛上白布防止有人丟執砸物。政總外也加了三米高的鐵欄。

民主與建制派再戰

根據Now新聞,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預留四日共30小時審議,會合並辯論所有條文,以及22項由民主派提交的修正案,並可能在下周四也就是6月4日表決。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叔莊表示,民主派人士認為這樣「濃縮、有框架」的有時限審議不公平。建制派的副召集人陳克勤則表示,主席會按議會規則行事,若有議員違反會按規則處理。

這兩派18日才因為內委會主席選舉在立法會內引發沖突,5分鐘內在沒有民主派議員投票下,由民建聯李慧瓊獲選主席。建制派也指控民主派暴力對待保安員。

此前內務委員會正副主席選舉已拖延了7個月。民主派也曾表明這是為了阻擋《國歌法》議案進入立法會大會審議,事件引起北京不滿。

兩辦4月打破不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慣例,多次高調發表聲明斥郭榮鏗惡意拖延,被外界質疑違反《基本法》22條,中聯辦其後表示對港擁有監督權。

侮辱國歌可監禁3年

近年港人反中情緒高漲,國歌成為發洩的對象。2014年佔中後,大批香港球迷不時在球賽觀眾席上中,在大會播放中國國歌時喝倒彩。

及高舉「香港不是中國」旗幟。2017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即內地同年實施的國歌法也須在港實施,由港府在本地立法落實。

若《國歌法》三讀通過後,港人一旦「不當使用國歌」及「侮辱國歌」,比如在球場上報以噓聲丶在升旗禮舉起示威手勢或在網上惡搞,均可被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民主派陣營擔心《國歌法》可以無限上綱,成為以言入罪的工具。

另外,該條例同時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包括國際學校和特殊學校,校方需教授學生唱國歌丶國歌歷史及奏唱國歌時的禮儀等,引發學界關注教育自主是否被侵蝕,甚至擔心學校被逼實行「愛國教育」。

鄒宗翰/李澄欣/楊威廉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