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傭:政府擬嚴格限制「跳工」為何引發巨大爭議

香港有34萬外傭,疫情期間供需關係發生變化,導致僱傭關係一度緊張,其後隨著疫後「複常」而緩和,但近日再度因為「跳工」(job-hopping)爭議挑起雙方敏感的神經。

「跳工是個迷思」、「停止污名,不要歧視」、「停止針對女性的暴力」——數十名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拿著標語在香港政府大樓外請願。

她們不滿港府近日擬修訂《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把外傭提早終止僱傭合約及轉換僱主「污名化」為「跳工」。

「為什麼政府要把正常的辭職、轉工行為,貼上負面標籤呢?其他在港外籍人士沒有限制,為何只有我們受懲罰?」本身來自印尼的香港國際移民聯盟(International Migrants Alliance)主席Eni Lestari對BBC中文說。

在港外傭幾乎全是女性,她們佔了整體勞動人口約一成,當中56%來自菲律賓,約40%來自印尼,同時服務30多萬個家庭,在立法會文件中被形容為「本港社會不可或缺的部分」。

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訂下的「標凖僱傭合約」,外傭合約期為兩年。新冠疫情期間因各地封城、航班減少、香港實施嚴厲隔離措施等,導致外傭供不應求,部分在港外傭繼而被指「跳工」,提早結束兩年合約。

高昂中介費

香港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為28,900港元,而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為每月4,730港元,對大部分本地家庭並非大數目,但僱主事前須支付一萬多至兩萬港元的中介費及機票費用,外傭「跳工」意味著短時間內要再付高昂費用另聘新人。

2019/07/21: An immigrant domestic helper rests during the day off as thousands of protesters take part in a mass rally
數十萬外傭在香港社會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向BBC中文表示,疫情期間收到不少僱主求助,指外傭來港隔離21天後,工作不足半年就離職跳槽。「簽了約就應該保證工作兩年,我給了那麼多錢、花了很多時間教你做事,但你來了說走就走,那誰賠償我們?」

她把矛頭指向業內的「無良中介」,指疫情期間因外傭供應短缺,有些中介「手上沒有工人」,要靠本地市場的外傭中途毀約才有人,於是用錢利誘外傭轉工。

香港勞工處3月15日就檢討《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訂明職業介紹所不應以金錢誘因等營商手法,誘使在職的外傭提早終止合約。

當局又建議,應要求職業介紹所向外傭求職者清楚解釋現行政策,外傭在兩年合約期內提出在港轉換僱主申請,通常不會獲批,除非涉及四個原因,包括僱主外調、移民、逝世或經濟原因而提早終止合約,又或有證據顯示外傭曾受苛待或剝削等特殊原因。

容馬珊兒支持政府有關建議,強調這不是修例,只是向外傭重申現有政策的規定,「保障外傭不會被中介騙了,以為中途毀約沒有後果」。

轉工

入境處因懷疑外傭「跳工」拒批簽證個案,以往每年只有兩三百宗,但疫情期間的2021年急增至2833宗,是上一年的九倍,多名立法會議員都要求當局嚴厲打擊甚至增加罰則。不過隨著疫情緩和,外傭人數已逐步回升,勞工處官員指目前有關「跳工」的投訴已大幅減少七成。

外傭中介代表、香港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對BBC中文透露,疫情時期少數外傭「吊高來賣」,複常後她們較難跳槽,變得更願意與僱主配合,「作對的氣焰減少了」。他質疑目前大環境已經改善,政府還拿非常時期出現的小問題大做文章,「有沒有必要為了芝麻綠豆小事去改動政策,傷了大家和氣?」

陳說,理解本地僱主會因外傭離職感到不便和困擾,但認為很多人思維有問題。「你給了兩萬元中介費,可以期望她(外傭)來做兩年,但不等於買斷了她兩年的人身自由——給了錢就買起了她,這是『販賣人口』才有的概念。」

他強調外傭辭職轉工有成本,她們必須先回到本國,會「手停口停」失去一兩個月薪金,也要面對新僱主的不確定性,並非中介「推波助瀾」就可以收買,「很多是本身與僱主性格不合、工作環境欠佳、工作壓力太大等等,中介給一兩千元獎勵,只會對那些原本就想走的人起到作用」。

他認為,把「跳工」現象委過於外傭或中介並不公平,僱主也有責任檢討原因。他指自己從事中介多年,發現過半僱主聘請外傭時首要是看外表,「覺得每日在家裏一起生活,樣子要順眼」,而不是看工作能力和經驗,結果造成大量人力錯配,外傭未必能符合僱主的工作要求。

「出現錯配,是應該承認錯誤和更正,而不是簡單粗暴地說人『跳工』、一刀切禁止,否則只是將錯就錯。轉工不一定是負面,我看過很多例子,外傭辭職轉工後,她和新僱主都很滿意,原本的僱主也請到更適合的人,最後四方面都開心。」

香港國際移民聯盟主席Eni Lestari也說,「做得開心沒有人會想轉工」,並強調外傭也應享有香港勞工的權利,即使部分人解約轉工,也跟任何職場一樣是平常事,「尤其我們來自不同文化背景,要進入不同的家庭裏工作,並不是人人都喜歡我們的。」

她指出,目前制度下外傭只有在四個條件下可以提早解約,包括證明自己受虐待,但很多事情難以證明。「如果是語言、精神虐待,或者工作環境很差,被要求從早上5點工作到凌晨2點,我們可以怎樣投訴?」

她擔心當局做法加劇強迫勞動,外傭為了完成兩年合約被迫困在不好的僱主家裏,「如果解約就會被僱主報復、懲罰,寫信去入境處說我們跳工,讓我們永不翻身」。她質疑香港標榜是國際都會、自由市場,唯獨外傭受到限制,「淪為這座城市裏的奴隸」。

學者:政府不宜挑起矛盾

2022/02/27: Security agents tell a domestic helper who does not respect social distancing rules to leave the Central district of Hong Kong.
有學者認為,對於外傭轉工問題政府不宜過度干預,應讓市場自行調節。

香港政府自1973年准許輸入外傭,以釋放本地婦女生產力。當時正值菲律賓在全球石油危機下陷入經濟困境,當地政府為降低本國失業率及賺取外匯,放寬輸出勞工,大量菲傭因此進入千萬香港家庭,1997年後則印尼籍外傭比例大增。

香港立法會文件顯示,在有就業女性及育有子女的核心家庭中,約44%聘有外傭。

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學系2021年發表的研究報告分析指,聘有外傭的家庭每周可減少高達6.5小時用於家務的時間,同時用於育兒的時間可增加3.4小時,且生育第二胎的機率較沒有聘用外傭的夫婦多約13%。

「講白了,就是香港政府無提供完善的托兒服務、創造家庭友善的就業環境,長年把這些責任外判了給外傭。」香港教育大學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的助理教授伍鳳嫦對BBC中文說。

她指出,外傭留宿僱主家裏,雙方不是單純的勞資關係,而是半個家人,現時政府以冷冰冰的思維去檢討政策,沒有顧及對家庭氣氛的影響。

「外傭做得不開心、大家合不來,本來解約就解決了問題,現在大家被迫要完成那兩年,她(外傭)度日如年,你(僱主)又擔心她搏炒或指控你虐待她,所有情緒都困死在家裏,而香港的房子又那麼小,最後就壓力爆煲,製造更多社會問題,這樣對僱主也不公平。」

她指出,如果外傭工作不愉快,完成兩年合約後也會離職,「僱主到時候也是要再花一兩萬元中介費請人,那有什麼分別呢?」

她認為政府不宜過度干預,應讓市場自行調節,尤其香港人口老化嚴重,未來將倚賴更多外傭包辦照顧工作。「特首現在說要搶人才,但把政策訂得那麼緊,外傭覺得香港很不友善,以後未必願意再來,反而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