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政:入職教師將考核《基本法》以及《國安法》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教育局表示,將要求香港中小學校只聘任已經通過《基本法》測試的新教師。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周五(10月15日)接受香港電台《千禧年代》節目訪問時做出的這番表態。

楊潤雄具體談到,“第一步先做享有政府津貼的中小學,每年涉及約一千多至二千名新聘教師,不排除下一步推展至直資學校、幼稚園教師,長遠或會納入更多教師。至於已入職教師,由於一直有培訓,暫時不用考《基本法》測試”。

香港中小學部分為政府學校,其中教師已經是公務員。非政府學校中又分為津貼學校和直資及私立學校。

事實上,從下學年開始招聘中小學新教師要進行《基本法》考核的要求,已在香港政府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意在向招聘公務員措施看齊。

目前入職公務員的考核包括《基本法》測試。不過,香港政府將"升級"招聘公務員的入職測試,預計明年將把《香港國安法》納入考核範圍,楊潤雄說,將參考招聘公務員做法,不排除明年年底啟動考核新教師有關《香港國安法》的內容。

他告知,香港教育局將推出一份教師專業操守指導。這些措施“並非收緊教師的言行自由。”

此外,香港教育局還要求學校從明年開始每周舉行一次升國旗儀式。

工會認為做法“適切”

香港教育工作者工會主席黃建豪在香港電台表示,“有關做法適切”。他說,不少新入職教師向他反映,對在校園推行國安教育不太了解,如果有考試,可讓新教師對《基本法》和國安法有更多認識,避免在教學時違反相關法例。

黃建豪指出,現時大部分准教師畢業前都會應考公務員的綜合招聘考試,因此要再應付入職時《基本法》測試不會有太大困難,他又建議學校舉辦工作坊,讓新老師更了解校園國安教育。

多間大學已於本學年將國安法及國安教育納入本科生的必修課程。黃建豪說,大學課程目的是讓准教師了解不可涉及違反國安法,教育局的考核則是希望教師恪守《基本法》,兩者起步點不同,建議經過一段時間磨合後,可讓准教師選擇,修讀並通過指定校內課程考核,抑或參加《基本法》考試,作為入職條件。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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