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榮休主教陳日君、藝人何韻詩等六人 遭判違反《社團條例》罪成

用於支持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受傷或被捕人士的「612人道支援基金」,遭港府指控未在指定期限內註冊為社團,高齡90歲的香港天主教榮休樞機陳日君、藝人何韻詩等6人因此被控違反《社團條例》,今天(11/25)遭判罪成,須繳納罰款。6名被告最初遭依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名被捕,不過目前尚未被正式起訴國安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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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天主教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左二),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中)和何秀蘭(左一)、歌手何韻詩(右二)、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右二)25日遭判違反《社團條例》罪名成立。路透社

《香港01》、《星島日報》等媒體報導,本案被告包括陳日君、何韻詩、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及何秀蘭、嶺南大學前副教授許寶強等「612人道支援基金」五名信託人,以及基金秘書施城威。六人被控未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今天全部被判罪成,其中五名信託人各罰款4000港元(約1.5萬元台幣),秘書則罰款2500港元(約1萬元台幣)。

裁判官指,612基金在2019615日成立後,眾人有共同理念,即藉基金向反送中抗爭人士提供支援,透過公信力籌款以達到支援目的,又簽訂信託契約並以基金形式運作,由眾人決定如何使用款項,且有特定辦公地點,還有聘請員工,因此裁定612基金屬應受《社團條例》監管之社團。

有大律師資格的吳靄儀在庭外表示,這是首樁涉及《社團條例》註冊申請的案件,判決結果攸關社會上其他人與團體的待遇與處境,也對港人結社自由非常重要,將仔細研究判詞內容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陳日君則表示,這次案件與宗教自由無關,希望外界別因為他被捕及被檢控,認為香港的宗教自由受損,「希望大家別太著重於我的宗教身分,我只是支持人道援助的香港公民」。

612人道支援基金」成立於201976日,旨在為參與反送中運動而被捕或受傷的人士提供醫療費用、心理諮商費用、民刑事訴訟費用等援助。根據9月間庭審期間公布的資訊,該基金共募得逾10萬筆捐款,金額共約10.6億元台幣。

《端傳媒》報導,20218月,在多個香港民間團體因國安法壓力而解散後,「612基金」也宣佈停止運作,同年10月底正式解散秘書處。

今年51011日,612基金的5名信託人先後遭警方以港版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名而被捕,當天獲准保釋。兩週後5名信託人加上基金前秘書施城威,同被檢控《社團條例》下的罪名;至社團註冊案宣判前的兩周,施城威離港旅行時在機場遭攔截,也被以「勾結外國勢力」罪名拘捕後保釋。

不過,在今天的《社團條例》案件初審宣判後,6人的國安法罪名仍未被正式落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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