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大衝突 迄今125人遭判逾500年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2019年爆發反修例運動,11月18日示威者佔領香港理工大學遭警方圍堵,有213人被捕,並分拆17案處理。據港媒報導,截至目前已有10案遭判刑、125人判監,總刑期超過500年。

綜合港媒報導,這17起「理大外圍暴動案」中,「油麻地暴動案」週六(7月15日)於香港區域法院判刑。此案被控的19人中,1人早前已認罪、被判囚3年。其餘18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其中1名男性被告因持有汽油和布,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共17人遭判囚46至57個月不等;餘下1名17歲的女性被告為待教導所提供報告,將押後至8月5日判刑。

據香港電台(RTHK)報導,香港區域法院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案發當日有數以千計人士在油麻地參與歷時數小時的「暴動」,事後現場滿目瘡痍,留下大量汽油、伸縮棍、鎚子等物,反映「暴動」程度之嚴重。他表示,被告的定罪基礎是他們身處現場、壯大「暴動」聲勢,鼓勵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應判處阻嚇性刑罰。

2019年11月,香港反修例示威者聚集在香港理大、遭港警包圍,自衝突初起至警消進入校園蒐證、事件落幕,雙方共對峙逾2週。期間,被圍示威者數度試圖突圍,均以失敗告終,有網友因此號召在油尖旺區聚集,藉以分散位於理大的警力、試圖營救被圍在校園內的示威者。

港警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表示,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大批示威者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警方以暴動罪拘捕213人,現已有141人被判暴動罪,其中5人被判進教導所、125人被判刑29至64個月不等,11人被告正等候判刑。

她稱香港市民享有言論及集會自由,但須遵守法律,若有違法情事,警方必定嚴正執法。

香港《明報》報導,本案是「理大外圍暴動案」中,遭判刑的第10起案件,目前尚有2案未開始審訊,將分別於今年10月10日、11月22日開審,屆時後者離案發日已隔4年。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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