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裁定禁蒙面法合憲 民主黨大失望

香港政府去年援用殖民時期的緊急法通過「禁蒙面法」,作為取締戴口罩抗議者的法源,香港終審法院裁決,這項法令適當及合法。(葉柏毅報導)

香港終審法院這起最終裁決被認為是對香港民主派的一記重擊,因為香港民主派希望終審法院能做出跟高等法院一致的裁決,裁定「禁蒙面法」非法,沒想到現在事與願違。

分析指出,香港終審法院這項裁決,意義在於:由北京任命的香港特首,可以援用緊急法,推出任何緊急措施,不需要之後向立法會報告。不過這項裁定的實際效果目前還不清楚,因為香港現在受新冠肺炎第四波疫情侵襲,沒人敢不戴口罩。

香港先前在反送中運動時,絕大多數的示威者因擔心警方錄影蒐證,因此普遍戴著口罩或面具,以降低之後被警方找出來的風險。

然而,去年10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援用港英時期英國殖民政府在1922年頒布的緊急法,禁止人們在公眾集會時戴口罩。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對香港特區政府竟然動用港英時期的「緊急法」,不准民眾戴口罩,提出嚴重質疑。

但終審法院認為,公權力在面對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集會與遊行下提出相對性要求有其必要性,因此裁定禁蒙面法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