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雨傘革命秋後算帳!「佔中九子」全判有罪

香港2014年爆發「佔中運動」,法院今(9)日上午將「佔中九子」,包含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人,以「串謀公眾妨擾罪」罪名裁定有罪,在下午履行求情程式後,法院將宣佈判刑結果。

「佔中運動」起源於香港因不滿中國官派政治首長,民運人士提出以公民抗命為手段,採取佔領香港金融區中環交通要道的方式,來爭取能夠公平實踐「投票權」、「參選權」和「提名權」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

2014年9月28日凌晨,香港大學副教授戴耀廷、香港中文大學副教授陳建民、牧師朱耀明等人在香港金鐘添美道發起集會,並宣佈佔領中環,之後金鐘、旺角等多條街道也被佔據而陷於癱瘓,被稱為「佔中運動」,歷時79天。

佔中期間,警方曾施放大量催淚瓦斯驅散群眾,支持者與警員不時爆發衝突,有多人被捕或受傷。

2017年,佔中相關人員包括「佔中九子」,以多項罪名被起訴,去年12月審訊結束。2017年3月27日,戴耀廷、陳建民、朱耀明等九人接獲警方通知,被控以普通法下的公眾妨擾罪等各項罪名,遭調查起訴。

右起戴耀廷、陳建民、朱耀明
右起戴耀廷、陳建民、朱耀明

九名被告分別為「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學聯前常委張秀賢、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民主黨中常委李永達。

今天早上九人就不同控罪裁定罪名成立,並獲准保釋,下午2點半還要開庭聽取被告陳情。裁定有罪結果出爐後,「佔中三子」表示會繼續爭取民主,陳健民和戴耀廷還計畫提出上訴。

法官在判詞中解釋,三名佔中發起人最初發起運動時不構成罪行,但當他們宣布提前「佔領行動」,就構成串謀作出公眾妨擾。法官指出,「公民抗命」雖然是香港認可的概念,但不是刑事控罪的辯護理由。

法院今早裁決前,近百名支持者在法院外集會,支持各名被告,他們與戴耀廷等人高呼「公民抗命、無畏無懼」和「我要真普選」口號。

而反佔中團體獲知結果後開香檳慶祝,還要求檢方起訴,傳聞是佔中幕後推手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其他38名相關人員。

(民視新聞網/蔡佩芯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