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革新論》香港自治,就是要決定自己的政治

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日前表示,香港不可能在「一國兩制」下,發展出與中國不同的政治,即香港從來不是獨立國家,沒有獨立政治,回歸前由英國決定香港的政治命運、前途和體制,回歸後的香港政治則由北京制定;他並且指出,中國與英國均為單一制國家,而非聯邦制,因此「all politics is central」(所有政治歸於中央)。

要評價王振民之說法,必須將香港重置於世界自治政體之脈絡。所謂「自治」(Autonomy) ,源於古希臘文,意思是「自我管治」(“auto” 解作“self” 、“nomos” 解作“law”) ,即不受外界干預,自行管治內部事務。自治的實際範圍和具體細節,在不同的國家地區,各有不同的制度和安排,難以有一個四海通行的自治模式;但總體來說,自治必然涉及把權力,由中央政府轉移至自治政體(transfer of certain powers from a central government to that of autonomous entity),從而讓地域社群(territorial group),能夠不受其他國家機關的介入,獨立地行使其行政、立法及司法功能。[註]

環顧世界,自治就是讓地域社群,自行處理內部事務,發展其獨特之政治、政策以至制度。王振民「所有政治歸於中央」之說法,反映了中國天朝主義者之無知,無視世界各地自治政體經驗;而他把英治香港和中治香港比較,更暴露了這些中國天朝主義者,不過把香港視作中國殖民地之專橫霸道。

既然王振民的言論中提到英國,那我們不妨就從其治下的蘇格蘭說起。自1999年英國下放權力,現代蘇格蘭議會正式運作、成立開始,主宰議會格局的最重要政治分歧,從來就不是傳統英國國會中的左右對立、工黨與保守黨之爭,而是蘇格蘭的憲制地位 ── 究竟蘇格蘭應該脫離英國,還是爭取更大的自治?在這個議題上,一端是主張獨立的蘇格蘭民族黨,另一端則是一向不咬弦的傳統大黨保守黨和工黨,兩黨同樣主張給予蘇格蘭更多的自主權。換句話說,蘇格蘭之政治,明顯和英國的全國性政治不同,更加不是由英國來決定;王振民所謂單一制國家所有政治歸於中央之說,完全經不起事實驗証。

北京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新華社)
北京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新華社)

圖為北京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新華社)

再看看同為單一制國家的義大利,其轄下的自治省南提洛爾,政治格局也大致和蘇格蘭相約:不同於羅馬「左翼VS右翼」的傳統,南提洛爾之本土政治,最主要也是當地之憲制地位。當地最大黨、控制省議會的南提洛爾人民黨「傾自治」,第二大黨自由黨則「傾獨立」。更值得注意的是,佔有義大利國會最多席次的左、右翼聯盟,在南提洛爾省議會只有寥寥數席,政治上的直接影響力完全比不上南提洛爾的本土政黨。也就是說,當地的政治,同樣不是由羅馬中央政府來決定,而是由南提洛爾人來主導。

只要將香港自治,重置於世界自治政體脈絡,當能明白王振民之言論是何等荒謬。這些中國天朝主義者,總是抽空了國際脈絡,他們若非對國際相關案例認識不足,就是刻意將其忽略或扭曲,只為營造出一個「地方政治永遠服從中央政治」的假象,要求港人盲目跟從。政治現實始終是政治現實,也如王振民所言,政治幻覺「是不可能實現的」。到底北京何時才會堂堂正正面對這些國際經驗,而非自說自話呢?

[註]:Wolff, Stefan and Weller, Marc. 2005. “Self-determination and autonomy: a conceptual introduction”, in Marc Weller and Stefan Wolff, eds., Autonomy, self-governance and conflict resolution: innovative approaches to institutional design in divided societies.

〈延伸閱讀〉

【革新保港 民主自治 永續自治 ── 香港前途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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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碩士,《香港革新論》共同作者。本文章原刊於《蘋果日報》評論版,特別鳴謝作者及《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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