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命案 陳柏諺一審逃死判無期

▲涉將馬國女大生勒斃的陳柏諺辯稱,不滿女方花他的錢,才想嚇嚇她卻失手殺人(圖/NOWnews資料照)
▲涉將馬國女大生勒斃的陳柏諺辯稱,不滿女方花他的錢,才想嚇嚇她卻失手殺人(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31歲的陳柏諺前年在台北市士林區犯下馬國女大生命案,涉犯殺人罪嫌遭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今(16)日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合議庭認定,陳男因要討回支持蔡女自創品牌的款項9萬9999元遭拒後心生不滿,徒手掐頸,又拿抱枕遮著蔡女臉部,導致被害人窒息死亡,法醫也作證蔡女頸部傷痕遭「一次性右手掐扼、按壓」,認定陳男是因金錢糾紛而有殺害死者的動機及故意,其辯稱是受蔡女之託將之殺害的說法不成立。

合議庭考量,陳男雖構成自首要件但並未真心悔悟,故不應減刑,另綜合檢、辯及告訴人等意見,以及馬偕醫院量刑報告,認為陳柏諺「尚不具無法改善之絕對反社會性」因而沒判處死刑,若以10年至15年徒刑的長期自由刑,實屬過輕,施以最長期監禁,使其深刻反省,矯正偏差行為,量處無期徒刑適當,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調查,陳男於2022年4月在IG上認識馬來西亞籍、就讀銘傳大學的24歲蔡女。同年10月8日陳、蔡開始交往,但相處幾天下來,陳不滿蔡都「只花他的錢」,13日案發當天,2人疑為錢爭吵,陳男一怒之下動手將蔡女勒斃,案發後跑回鶯歌住處服藥輕生。

警方獲報後將陳男送醫救治,途中,陳男竟告知員警在士林大東路「掐死了一個女的」,全案因此曝光。

士院審理時,原本警詢時稱自己是為了錢殺人的陳柏諺改口,辯稱是蔡女有輕生念頭,兩人發生性關係後,蔡女央求他勒頸,勒了4次才斷氣。檢察官為證明陳柏諺說謊,傳喚案發時到場採證的鑑識人員,證明蔡女日常生活規律,死亡前一天還有洗衣晾衣,生活規律,沒有輕生的理由。死者家屬透過律師對外發聲,希望法官判處陳柏諺死刑,不要讓台灣成為馬國留學生的地獄。

▲在押中的陳柏諺,被提訊至士林地院聆聽宣判(圖/讀者提供,2024.01.16)
▲在押中的陳柏諺,被提訊至士林地院聆聽宣判(圖/讀者提供,2024.01.16)

更多 NOWnews 今日新聞 報導
涉包庇毒梟走私1.5公噸毒品 貪汙保警判10年6月定讞
曾拿「肌樂」狂噴部署下體又強摸「鳥」 陸軍上士飯碗丟了
台鐵太魯閣重大死傷事故 交通部前次長祁文中記過、2人降級改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