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州蒙郡公校7次炸彈威脅 12歲童涉案不會被起訴

馬州蒙郡(Montgomery County)三所公校在10月期間收到共七次「炸彈威脅」,馬州蒙郡警長瓊斯(Marcus Jones)日前表示,這些威脅的「幕後黑手」是一名12歲兒童,但根據馬州法律,該兒童因年齡較小而不能被起訴。

蒙郡警方聲明指出,該兒童在10月13日、16日、17日、23日和24日向蒙郡Blair高中發送炸彈威脅郵件,15日還向Oak View小學和Silver Spring國際小學發送另外的炸彈威脅郵件。

警方與蒙郡公校系統技術人員追蹤威脅郵件的來源,發現是這名12歲兒童的作為,該兒童後來也承認了自己的行為。

數次的炸彈威脅在學校、社區中引發恐慌,也給警方造成巨大的財務損失,「應對此類緊急情況,警方需要出動K-9警犬和專業防彈團隊,同時需要有人力負責調度,在警力本就稀缺的情況下,如此不法行為也衝擊執法部門的運作,更進一步威脅社會安全。」

不過根據2022年7月生效的馬州「未成年人正義改革法案」(juvenile justice reform law),未滿13歲的兒童只有在構成「暴力罪行」(crime of violence)的情況下才能被起訴。

「這名兒童在本該認真接受教育的年齡,卻向多所學校發出威脅言論,在社區中製造恐慌,實在令人痛心」,瓊斯表示,蒙郡的治安向來穩定,也很驚訝這麼小的兒童竟會用如此方式試圖擾亂社會秩序,「無論這位兒童的行為是否有其他幕後推手,這名兒童很可能也知道自己不會面臨起訴。」

蒙郡公校系統今年秋天面臨多次炸彈威脅,Albert Einstein高中和Springbrook高中日前也在同一天收到炸彈威脅郵件;23日Blair高中和Rockville高中也出現類似問題,師生被迫緊急避難,警方徹查兩校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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