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希勒衰!Lulu遭海關扣留9小時、還被嗆「沒常識」 她再po「4類藥物出國規定」要酸民看

藝人Lulu(本名黃路梓茵)和好友日前前往日本北海道,抵達新千歲機場時遭海關質疑攜帶非法物品,一行人被扣留9小時。Lulu將一連串的遭遇拍成影片,卻未料影片曝光後引起網友狠酸「沒常識」、「丟台灣人的臉」。對此,Lulu也回應了。

Lulu日前po出影片表示,前陣子飛往北海道旅遊,抵達新千歲機場時被緝毒犬嗅出行李內疑似有可疑物品,原來是同行的經紀人丹尼爾攜帶維他命、精油及聖木,被質疑成分含有有毒物質;另一名女性友人則是攜帶保健食品、減肥中藥等,一行人被海關扣留9小時,才被放行。

不過影片一出,也引起網友質疑:「那些都不是必要藥品,標示都不清,難怪被扣留」、「丟台灣人的臉」、「連個基本常識都沒有」。遭到網友抨擊,Lulu也在臉書回應,發出影片的立場單純是要提醒大家,「因為你我都可能會遇到類似情形」。萬一是有慢性病的長輩帶著隨身藥品被帶到小房間盤查,語言又不通的情況確實是會讓人緊張的,「如果遇到了,就只要耐心等候,配合他們的調查就完全沒事了」。

Lulu也po出「KingNet 國家網路醫藥」粉專提供的資訊,出國攜帶非處方藥、處方藥、管制藥品、中藥的限制及規定。她強調,影片宗旨還是再互相提醒,並非蹭流量,未來不要造成自己跟海關人員的麻煩。「尤其那些激動的酸民這一篇一定要好好看」,花時間酸人不如花時間分享有用的資訊。

出國攜帶藥品規定:【非處方藥】每種至多十二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盒、罐、條、支)為限。【處方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二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管制藥品】需攜帶醫師開立之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若屬第1級至第3級管制藥品,可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檢附聲明書及醫師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向食藥署提出申請,開立「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出入境中華民國聲明書」。【中藥】中藥材每種至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中藥製劑(藥品): 每種12瓶(盒),惟總數不得逾36瓶(盒)。出國前,可查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www.boca.gov.tw﹞/旅外安全/旅外安全資訊,瞭解入境當地國是否有特殊規定,以免誤觸入境國法律。

網友也留言力挺Lulu:「在你拍出來之前,真的不知道有這麼多東西建議不要帶,不是算基本常識,這次增進出國小知識了」、「我敢保證,妳這篇寫的再多再詳細,酸民還是看不到」、「感謝影片提醒,我想一定超多人不知道帶藥品的規定」、「網友不能以偏概全認為這是基本常識」。Lulu也回應網友,拍片出發點是好意,不然幹嘛要拍出來給酸民噴,馬希勒衰(台語:也是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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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應,「真的不知道有這麼多規定。」(圖/翻攝自FB/Lulu黃路梓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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