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控非常規起訴 檢求處重刑

台北地院審理「三中交易案」10日辯結,檢察官論告時指前總統馬英九(左一)涉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當庭請求合議庭應判處重刑。(黃捷攝)
台北地院審理「三中交易案」10日辯結,檢察官論告時指前總統馬英九(左一)涉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當庭請求合議庭應判處重刑。(黃捷攝)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在「三中交易案」賤賣國民黨黨產,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0日開庭辯論,馬強調是依照《廣電法》規定讓黨政軍退出媒體,沒有犯罪,無法接受檢方對他「非常規起訴」。檢察官則嚴詞批評馬與律師演練串證,愚弄法庭,犯後態度不佳,當庭求判重刑。全案已辯結,定10月27日上午11點宣判。

檢批馬串證、態度不佳

檢方起訴馬英九,2005年當選國民黨黨主席後,與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人處理三中交易案,設計「天龍八步」財務操作手法賤賣黨產,害國民黨受有72億餘元損害,涉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

馬英九昨辯論時表示,當時為遵守廣電法,在期限內讓黨政軍退出媒體,由中投公司專業團隊評估最佳方案後,才以包裹方式出售華夏公司股權,檢察官卻稱「本件交易無急迫性,逾期頂多罰款,難道人民守法是錯的?」

馬英九說,國民黨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他不能單純以追求最大商業利潤的心態來做黨主席,國民黨為了重新贏得政權及人民信賴,他有責任盡快處理黨產。但因忙於公務,無法事必躬親,交易具體過程是看到法院卷證才知道,檢察官拿他當時不瞭解的事情指控他犯罪,對他不公平。

馬親自出庭 強調奉公守法

馬英九強調,他在交易過程中一再要求合法,並請雙方律師研擬解決方案,都有錄音檔為憑,檢察官卻扭曲他說的話,對他「非常規起訴」,無法接受。他從政3、40年,一向奉公守法、廉潔自持,從沒拿黨產一毛錢,也沒收取任何買家的錢。

公訴檢察官黃聖則痛批,馬英九在偵審前,多次找律師演練臨訟避罪的說詞,根本是開「串證大會」,甚至預置安排鉅額訴訟救助費用。偵審期間,馬推稱不知交易細節,與張哲琛、汪海清等人濫用財會專業,掩飾、扭曲犯罪行為,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沒收馬等人的犯罪所得。

同案被告籲 考量時空背景

汪海清最後陳述時,懇請合議庭不要以現在時空背景看待三中案,應回到15年前,設身處地評估本案合理性及合法性,「出售黨產真的很不容易」,他為此忍辱負重,希望法院明察,「我為公司省下鉅額支出,若還因此坐牢,會一輩子被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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