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極光」光害污染受外媒關注 李問籲制定燈火漁業管制法規
[新頭殼newtalk] 馬祖近來受中國漁船用來吸引魷魚的綠色光害所擾,每到黃昏後,海平面上就會出現大片綠光,被當地人戲稱為「馬祖極光」,甚至被外媒形容為另類「魷魚遊戲」。對此,連江縣民進黨部主委李問表示,馬祖缺乏對燈火漁業的管制條例,希望政府重視,並呼籲亞太地區各國政府,對於燈火漁業制定更嚴格的規範,以防治光害。
「馬祖極光」光害汙染及過量捕撈問題,躍上國際媒體版面,綠色的集魚燈是用來捕捉魷魚,而且大多都是中國漁船。
針對這個問題,連江縣副縣長王忠銘近日接受外媒訪問表示,目前縣府尚未透過兩岸地方政府的溝通機制,向對岸地方政府反映集魚燈的問題,因為影響「非常有限」。王也說:「我們不喜歡這些綠光,但是我們還能做什麼呢?」
對此,李問不同意王忠銘的觀點,他指出,若在缺乏管控的情況下,燈火漁業可能造成過量捕撈、生態浩劫,更衝擊馬祖的觀光產業,雖然燈火漁業本身並非違法行為,但應制定法規管制,避免生態衝擊。
李問指出,早在2016年,馬祖日報社論就曾呼籲,連江縣應設立燈火漁業的管制法規,然而一直到現在,目前馬祖仍然缺乏對於燈火漁業的管制條例,無法提供防治燈火漁業及光害的科學標準。多年來蹉跎並拖延,缺乏燈火漁業的管制標準,甚為可惜。
李問說,當馬祖訂定對於燈火漁業的規範,可起政策宣示的效果,讓外界知道馬祖對於解決光害問題的決心,也可以為各國、各地區官方制定更嚴格的管制,立下參考指標。例如澎湖在「澎湖縣轄海域漁船作業管理規則」中,即針對不同大小規模的船隻,訂定集魚燈可使用的數量,以及燈光強度(瓦數),其他許多縣市,也有透過縣府公告,對燈火漁業進行規範。
李問表示,縱使目前燈火漁業漁船,主要在6000公尺「限制水域」外作業,也應防範未來燈火漁業漁船更靠近,並且為越界使用集魚燈的行為,設置取締的規範標準。他認為,中央和地方應同時進行,多管齊下傳達訊息,向中國官方傳達光害問題的嚴重性;在地方政府的層級,連江縣與對岸官方每年進行「榕馬會談」等對話管道,也不應再忽視燈火漁業的議題。
李問也呼籲,海洋環境不分政治疆界,是人類共同的資產,其中,漁業過量捕撈,是近年來各國越來越關注的課題,連江縣政府要更加重視,也希望亞太地區各國政府,對於燈火漁業制定更嚴格的規範,防治光害、同時守護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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