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稠後產業園區 招商惹爭議

中國時報【張伊珊╱嘉縣報導】 嘉縣馬稠後產業園區2期委託開發廠商因故廢標2次,上月28日,嘉縣府經濟發展處重啟招標,但嘉縣議會副議長陳怡岳認為,台糖公司雖同意合作開發,經發處卻未確立相關細節,有匆促公告之嫌;經發處長林學堅表示,產業發展刻不容緩,開發過程均符合法定程序。 陳怡岳指出,馬稠後產業園區2次招商失敗,除補正資料尚未送進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外,目前台糖公司雖與縣府達成共同合作開發模式,但詳細條件及相關細節卻未明文確立,要求撤下招商公告,同時在甄選須知內寫清楚,避免權益受損,強調第3次招商一定要成功。 林學堅表示,馬稠後產業園區2期開發商徵選先由「夆典科技開發公司」得標,但未履約,遭,後由「麗明營造公司」投標,但過程發現疏漏,未於招標須知內檢附台糖公司公文,律師認為恐產生不公疑慮,建議廢標。 林學堅透露,儘管廠商提出行政訴訟主張停止廢標,但已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依《行政訴訟法》,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因此才重啟招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