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打成「馬英久」!卓伯源胞弟挪用馬吳競選經費漏餡 判2年10月確定

前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2011年底在馬英九搭檔吳敦義競選總統時,利用擔任彰化競總執行總幹事之便,挪用馬吳競總及國民黨交付彰化縣黨部的輔選經費1800多萬元,沒想到,竟因其中有2張發票誤寫成「馬英久」,一字之差導致侵占弊情浮出水面。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依《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判卓伯仲2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他須坐牢。

更一審合議庭在判決裡痛斥,卓伯仲自承有博士學歷,應知幾十年台灣民主化轉型過程,人民所期待的就是藉由法律透明的監督機制,擺脫黨國不分、公庫通私庫、政商勾結的惡習,他卻利用民主制度的包裝及支持者的熱情捐輸,以「黨庫通家庫」的方式恣意行事,逃避應受政治獻金法規範之監督義務,犯罪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因此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

私挪千萬給廠商周轉,驚動卓伯源

更一審判決指出,卓伯仲在第13屆總統副總統選舉期間,擔任國民黨候選人馬英九、吳敦義競選團隊的彰化總幹事,由彰化縣政府出資設立的「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的職員陳女則借調來彰化競總擔任會計,負責管帳及保管存摺,工策會另名職員呂振維則協助設計競選文宣、保管帳戶提款印鑑。

判決指出,卓伯仲好友黃四吉,與敞盛國際實業負責人馮啟峰合作環保袋生意,2人透過卓伯仲和呂振維事先得知,彰化縣政府辦台灣燈會準備採購的環保袋顏色及規格等(卓伯仲、呂振維涉犯洩密罪判6月確定),因此搶先開模生產,而馮啟峰資金狀況不佳,黃四吉陸續匯款幫忙。不過,馮啟峰又需要資金周轉支付貨款,黃四吉卻因子女不願協助而轉知卓伯仲此事,卓伯仲遂指示不知情的競總會計陳女分批匯出1000萬元借給敞盛。

等到馬吳選上之後,卓伯仲在2012年1月間發現,敞盛根本沒有充裕資金能一次還款,然而,輔選經費卻有限期繳交支出憑證給馬吳全國競選總部核銷的壓力,卓伯仲擔心屆時無法向國民黨及馬吳全國競選總部交代。

為了掩飾犯行,卓伯仲明知馬吳彰化競總壓根沒向敞盛購買1000萬元的「文宣福袋」,竟指示黃四吉到敞盛公司收取2張假發票,上面註明「單價40元」,售出16萬3511個、8萬6489個,金額為654萬440元、345萬9560元的文宣福袋貨款。買受人竟註記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馬英九、吳敦義競選總部」。

判決指出,黃四吉(被判處6月確定)將不實發票轉交給不知情的競總會計陳女,卓伯仲再指示陳女把統一發票作為核銷依據。其後,馮啟峰受不了黃四吉持續向他催討1000萬元,工廠卻因環保袋生產過剩而出現大量庫存,在資金困頓下,馮啟峰遂轉向時任彰化縣長卓伯源陳情。卓伯源因此指示時任法制處副處長蔡境列出面了解始末,並陸續和馮啟峰展開談判,最終達成由第三方(不詳人士)收扣環保袋的協議,部分款項,就用卓伯仲挪用款項借給敞盛的1000萬元「相互抵消」。

解決了第一重危機,緊接著第二個關卡又來。

假發票挪用800萬,馬英「九」寫成「久」漏餡

判決指出,國榮印刷實際負責人之子吳俊德,於2008年間承攬彰化縣政府委託溪湖鎮公所發包的隔年度月曆印刷工作,因此認識了呂振維、卓伯仲。正在大選操盤的卓伯仲,知道以後馬吳競選款項應該會有結餘,因此在2011年12月底要求吳俊德幫忙開立約935萬餘元的不實發票,要求吳男幫忙保管剩餘的競選經費,等到卓有需求時再返還。吳俊德遂要求公司會計用「對開海報」、「道林紙」等名義開立11張不實發票。

不過,吳姓會計誤將買受人馬英九、吳敦義彰化競總的馬英「九」,都誤寫成馬英「久」,吳男也沒發覺,就把發票寄給不知情的呂振維。呂振維事後發現有錯字,用電話通知吳男,但已無法重新開立發票,吳俊德還特地前往彰化縣長官邸,當場更正錯字並蓋章校對。

其後,馬吳彰化競總準備關帳,開始確認盈餘,卓伯仲發現專戶存款扣除債務等支出後,大概剩下1000萬元,他指示不知情的呂振維交付上述不實發票供核銷,會計陳女將800萬8560元匯入吳俊德帳戶後,將未實際核銷的2張發票則退還給吳俊德,吳指示會計將兩張發票作廢。

然而,馬吳全國競選總部在形式核對帳目後,居然誤認這兩張發票是海報和道林紙的費用,意外「准予核銷」,檢察官事後前往國榮公司搜索時,看到這2張發票蓋有校對章(校對馬英「久」錯字),覺得相當怪異,才循線破獲全案。

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違誤,日前駁回上訴,卓伯仲確定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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