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等案 無罪定案

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加重誹謗等案件,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審理終結,法官認為沒有證據證明犯罪,駁回柯建銘上訴,判決馬英九無罪,全案確定。

(李明朝報導)

高等法院認為自訴人柯建銘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自更(一)字第3號判決,提起上訴,經審理結果認為自訴人所提出之證據資料,不足以證明被告有教唆黃世銘洩密犯行,而被告記者會指自訴人涉及司法關說,係對於可受公評之事項為適當之評論,欠缺實質惡意,因此,判決駁回自訴人之上訴,維持被告無罪之判決。

法院法官認為自訴人為民進黨總召,王金平院長長年擔任我國國會領袖,2人對國家政策及黨政事務均有相當程度影響力,自屬重要公眾人物,在社會生活上應有容忍接受大眾監督、檢視之義務。

㯬高院判決,馬英九、柯建銘兩人都沒有到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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