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邊男子手舞足蹈 民眾笑稱:彰化舞棍阿伯

彰化市中山路跟民族路一帶,最近有民眾目擊一名男子,穿著短褲在路邊手舞足蹈,甚至還會在斑馬線上轉圈踩舞步,我們找到本尊,男子自稱是在運動並非嬉鬧,但警方表示這樣恐怕已經違規。

都已經晚上,馬路邊一名男子踩著奇怪步伐一路往前,兩手還會上下揮舞,看起來行為舉止相當怪異,不只晚上,白天他也出現在斑馬線上,民眾停等紅燈,直接欣賞他的舞姿,也質疑這樣不會影響到交通嗎?民眾:「在路口那邊跳舞,他都是穿那個慢跑服,邊慢跑邊跳舞比較HIGH,不要影響別人就好了。」

男子出沒的地點,位在彰化市民族路上,有的時候在中山路甚至彰南路,都能看到他的蹤影,民眾紛紛錄影PO網,還把他封為彰化的舞棍阿伯,因為造型跟動作太像,也讓大家好奇他到底是何方神聖?馬路跳舞當事人:「我覺得舞可以融入跑步,就把國標舞融入跑步,這樣消耗的卡路里會更深,國標舞就是四步啊,四步啊對,四步就對了對啊,恰恰啊,恰恰就對了對。」

實際找到當事人,年約40多歲男子,以前都在北部,後來跟著老婆回彰化開美髮業,因為本身有練國標舞,因此把國標跟跑步結合,也難怪民眾看到他都形容不出來這奇怪的舞步。馬路跳舞當事人:「跑跑跑就故意把它(褲管)拉起來,為什麼你知道嗎,很累,累的話你身上的衣服就會覺得少一點,我又沒有暴露。」

男子很低調,強調自己精神狀況沒問題,只是喜歡每天出去運動,雖然說從沒被警方開單過,但這行為等於在馬路跑跳嬉戲,恐怕已經觸法。彰化警分局五組組長汪振豪:「在交通頻繁之處所,奔跑嬉戲之行為,可處新台幣500元的罰鍰。」

男子表示自己會看路段跑步、跳舞,並不會去影響他人,但警方表示如果在斑馬線上跳舞,還是能依法開單告發,目前只能勸誡男子想運動的心態是好的,但如果因此影響交通,恐怕會成了不良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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