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滬祥性侵菲傭判3年4月 下週三發監執行

馮滬祥性侵菲傭判3年4月 下週三發監執行

新黨前立委馮滬祥,2004年涉嫌性侵自家菲傭,經過12年審理,中間被害人還一度翻供,讓馮滬祥獲判無罪。但今天(10月7日)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6審見解,不採信菲傭翻供,認定馮滬祥卻有性侵,判處他3年4個月有期徒刑,下星期三(10月13日)發監執行,而馮滬祥本人也出面,控訴是綠營政府的政治迫害。

前立委馮滬祥:「很明顯的一個政治報復,司法迫害。」

口口聲聲高喊政治迫害,前立法委員馮滬祥,12年前性侵菲傭,一路上訴到高院更6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3年4個月定讞,下星期三(10月13日)發監執行。

前立委馮滬祥:「今天清晨才通知我,準備10月12日就執行,中間工作天只有1天,我認為公道自在人心,社會自有公評,歷史會還我清白。」

抱怨通知來得太急,連好好辦事情都沒辦法。2004年1月,一1菲傭Rose在馮滬祥家中遭到性侵以後,求助馬尼拉辦事處報警,馮滬祥11月遭到士檢起訴,1、2審與高院更一審,都以強制性交罪判4年;更2審減為6個月;更3、4審,因為被害人翻供,改口說馮滬祥的精液,是菲傭自己塗抹到身上的,法院因而判處馮滬祥無罪;但到了更5審不採信翻供,法官認為,若是塗抹,不可能在子宮頸處,採樣到活的精子,又判4年;直到更6審也不採信翻供,改採菲傭報案證詞,判處3年4個月,最高法院才終於落槌定讞。

前立委馮滬祥:「他們說好像這樣的話(塗抹),就不會到達女性的深處,可是重要的專家證人講得很清楚,它會跟著分泌物,會很自然的流進去。」

馮滬祥一口認定被陷害,但因為案後女傭迅速返回菲律賓,馮滬祥妻子還塞給對方80萬元,被解讀成性侵後的遮羞費、和解金。

前立委馮滬祥:「菲律賓辦事處醫生跟她(太太),你給她錢,給她錢這個案子就沒有啦,又不會有新聞就沒事啦,你不能用這個當確實的直接證據,說有性侵這件事。」

堅稱自己的清白,馮滬祥退休以後,四處兼課,到中國演講,不過年初中風以後,身體每下愈況,不排除入獄後將申請保外就醫。(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