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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論文抄襲 還原台大時序!林智堅:我是原創

台北市 / 林志純 張肇原 沈麗容 報導

針對論文抄襲風波,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今(24)日再召開記者會,攤開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寫作時序一一說明。他也強調,不論是發想、研究大綱,或是研究設計寫作,他都是原創。林智堅也說,當時他是出於善意提供資料。雖然他和余同學用相同的資料庫,但研究的對象不同、結論也不同。

桃園市長參選人(民)林智堅說:「拿出證據透過證據來說話,而不是隨著政治的攻防來起舞。」決心要用證據說話,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針對論文爭議正面回覆,一口氣整理完所有時序,表示自己在2015年將選舉民調,提供給陳明通教授,甚至陳明通還用來投稿期刊,年底決定以此進行論文研究,開始和進行討論,而這段時間余同學則是遇上論文瓶頸,2016年初求助當時國發所長陳明通 並根據建議 更換論文題目,2月中陳明通將林智堅的資料提供給他參考,而兩份論文雷同在研究設計的部分,林智堅團隊主張早在2月1號林智堅和陳明通,就已經有相關的討論,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說:「這些文字是最早出現,可以證明最早出現是在林智堅的檔案裡面,老師幫他改了之後再回給林智堅,余同學一定晚於林智堅的這個寫作。」

修改及甄補碩論研究計畫,老師幫他改了所以代表老師幫他改了,證明之前林智堅就開始寫作了,雖然兩人是用同一份民調,林智堅研究另一參選人,余先生研究林智堅,強調從題目發想研究大綱,甚至是研究設計,時序上都是自己在前絕對沒抄襲,另外在中華大學的論文也是原創,但到底有沒有侵犯,竹科管理局的著作權,委任律師黃帝穎說:「林智堅市長的這個碩士論文,(發表和)口試通過都在移轉之前所進行,其實在著作權法第37條第2項的規定,很清楚是說我前面發表的著作,我是原本的著作權人,我不因為著作財產權的後面的讓與而發生影響。」林智堅已經將相關證據完成公證,也會提供給台大和中華大學的審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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