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美經貿辦恐失去特權 對香港影響幾何?

(德國之聲中文網)美國眾議院週二(9月10日)以413票贊成、3票反對的票數,通過《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認證法案》,要求行政部門撤銷香港駐美經濟貿易辦公室享有的特權與豁免,甚至關閉辦事處。接下來,這項法案將送交參議院,等待審議和表決。

美國兩黨議員批評北京踐踏香港自由及民主,指控香港與中國再無分別。共和黨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提出動議時,提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身陷囹圄;他認為,香港駐美經貿辦有份成為北京的「外宣工具」,不應享有特權與豁免。

推動法案的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發聲明表示,法案將限制港府在美國領土影響外國和跨國鎮壓的企圖,是香港頒布《國安法》及實施《基本法》23條後,美國首個重大涉港法案。

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批評美方鼓噪取消特區駐美經貿辦特權豁免待遇甚至關閉辦事處,抹黑香港國際聲譽,打壓香港對外經貿合作。

港府發聲明批評法案「自欺欺人」,指美國自身有最嚴厲的國安法律,卻雙重標準,惡意污衊實施《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公正性和合法目的,漠視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固有權利,干預香港事務。

香港《信報》報導,香港立法會商界議員林健鋒稱,駐美經貿辦是從事與經濟文化交流的工作,美國採用行政或立法方法迫使經貿辦關閉並不可取;作為自由貿易大國,用這種手段「可恥」,不是文明社會做法。

不過,林健鋒認為,即使經貿辦關閉,對商界影響不會太大,且以往曾出現制裁行動,亦未停止香港和美國商界的往來。

香港在全球設14個海外經貿辦

目前,香港政府在全球設有14個海外經貿辦,分布於德國、澳洲、日本、英國等國,雖然並非外交機構,但承襲殖民地年代的獨特地位,部分國家為香港經貿辦提供外國使節般的特權。

資料顯示,香港駐柏林經貿辦於2009年投入運作,享有與主權國家機構相同的外交豁免權,負責處理德國、奧地利、捷克、匈牙利、波蘭、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瑞士等國與香港的關係。

香港分別於1983年、1986年和1987年,在美國紐約、舊金山和華府設立經貿辦。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前夕,美國通過專項立法,允許3個香港駐美經貿辦適用1945年《國際組織豁免權法》,官員可免遭美國搜查、沒收財產、徵收指定稅項。

港府稱,3個駐美經貿辦一直按當地法律順利運作,屬於互利共贏,而美國對香港貿易順差過去10年高達2715億美元,是全球貿易夥伴最高。

根據資料,設立經貿辦目的是促進香港與其他國家的經濟和貿易利益。

近年中美關係緊張,去年12月美國國會通過《國防授權法》,把中國、香港和澳門都列為「海外敵對勢力」;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則多次批評美國跨黨派議員動議把香港官員納入制裁名單。

隨著中美關係的變化,在經貿方面,香港政府積極開拓其他市場,籌備在莫斯科、孟買設立新經貿辦,並計劃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設立經貿辦,加強與東盟地區的合作。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違英國安案

今年5月,英國以《國安法》起訴3名涉嫌在當地為港府從事情報工作的人士,分別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Chung Biu Yuen)、提供保鑣服務的衛志樑(Chi Leung Peter Wai)、曾任移民執法官員的英籍男子特克裡特(Matthew Trickett)。

法庭起訴資料稱,這3人「涉嫌在英國跟蹤監視香港流亡異議人士羅冠聰、劉祖廸等」。

此案件明年2月審訊,袁松彪、衛志樑獲准保釋,但特克裡特5月被發現陳屍在公園,英國警方指死因不明,控方已經向法院呈報確認其死亡,終止對其起訴。

這宗事件引發英國社會的關注。台灣中央社報導,7位跨黨派英國國會議員發布聯合聲明,指若經貿辦人員的行動已逾越正當經貿業務範圍,英國政府應該考慮關閉經貿辦,並呼籲政府檢討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享有的地位和特權,修改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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