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訓班學開車 撞壞教練車免賠

中國時報【葉芷妘╱台北報導】 到駕訓班學開車,把教練車撞壞了,消費者要認賠還是駕訓班埋單?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消費者上課前一定要和駕訓班簽下「汽車駕駛訓練定型化契約」,若不小心將教練車撞壞了,才可不用負賠償責任。 消費者陳小姐日前在高雄的駕訓班學開車,把教練車開上駕訓場安全島,撞壞了引擎蓋,被教練要求必須全額賠償車輛維修費八千五百元,她憤而向監理單位投訴。 高雄區監理所課長李瑞銘表示,陳小姐到駕訓班學開車時,駕訓班只給她口頭承諾、沒有簽訂書面契約,因此監理所無法認定駕訓班違約,也無從罰起。因此,只能督促駕訓班改正,消費者也只能摸摸鼻子自付所有的修理費用。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全台每年約卅一萬五千人到駕訓班上課、報考汽車駕照,通過筆試和場考的考取率約八九.七八%。公路總局交通安全科科長高福財坦言,各區監理所每月都定期到駕訓班訪視、督導,但這麼多人到駕訓班學車,難免會有糾紛。 公路總局表示,民國八十五年就頒定「汽車駕駛訓練定型化契約」,為保障學車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參加駕訓班學開車,千萬不能以業者的口頭承諾代替書面契約。 另外,要擔任汽車駕訓班教練,必須通過專業訓練課程,才能報考教練證。交通部表示,月底開始,成為教練之前的訓練課程時數從現行卅九小時,提高到五十六小時,女性平權、天然災害公路運輸緊急應變和環保駕駛也首度納入課程中。 公路總局每年也要求教練要到汽車訓練中心回訓,但礙於人數總量及訓練中心場地限制,駕訓班總是「推派代表」,每年僅一至兩位教練參加,成效有限。公路總局表示,從明年七月開始,所有汽車駕訓場教練每三年回訓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