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抱幼童"開車 網友轟:把孩子當安全氣囊?

南部中心/洪明生屏東報導

屏東有駕駛竟然抱著幼童開車,幼童的手還放在方向盤上,而駕駛的妻子就坐在旁邊,一副沒事的樣子,車輛行駛時多次偏離中線,讓目擊者覺得實在太危險。警方表示,幼童未乘座安全座椅已經違反道交條例,可處1500到3000元罰鍰。


駕駛「抱幼童」開車屢偏離中線 網友怒轟:把孩子當安全氣囊?
駕駛抱孩子開車,孩子雙手扶著方向盤,遭網友怒批把孩子當安全氣囊。(圖/民視新聞)

民眾開車行經屏東內埔鄉中正路,內側這輛小型吉普車開著開著卻突然往右偏離車道,而且車速緩慢,之後又回到中線,行車相當詭異。趁著停紅燈時,民眾往車內看去,赫然發現,駕駛竟然抱著一名幼童開車,幼童沒有坐在安全座椅,而是坐在駕駛的大腿上,雙手還扶著方向盤,身上也沒繫安全帶,讓目擊民眾很傻眼,認為實在太危險了,孩子不知道是什麼情況,可能只是覺得好玩,但父母親應該要保護他才對,甚至駕駛的妻子就坐在副駕駛座上,忙著滑手機,一副不以為意的樣子。

影片po網後,引發網友一片罵聲,認為這對父母實在太誇張,把孩子當成安全氣囊嗎?民眾紛紛表示不妥,要是緊急煞車或是相撞,孩子不就飛出去,或被夾扁,怒批這名父親不及格。

駕駛「抱幼童」開車屢偏離中線 網友怒轟:把孩子當安全氣囊?
10月20日國道三號竹田路段才發生4個月大的男嬰,因為沒乘坐安全座椅,在車禍中拋飛身亡。(圖/民視資料)

內埔警分局表示,孩子年齡在 2 歲以下,建議使用「後向式安全座椅」,保護孩子未發育完全的頸椎。依據現行法規,不到1歲或10公斤的小寶寶,選擇嬰兒臥床或後向的座椅;1到4歲,體重10至18公斤的幼童,要用幼童的安全座椅;4到12歲或18至36公斤的孩子,視體型選擇學童座椅或增高墊,體型較大的孩子可以直接用安全帶。違反規定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3項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上個月20日,國道三號竹田路段發生一起1死4傷的重大連環車禍,四個月大的男嬰因為沒乘坐安全座椅,而拋出車外身亡。慘痛教訓,顯然這對父母沒得到警剔。警方提醒,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要是發生意外,孩子首當其衝,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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