駛紐約長巴麻州註冊 律師:為躲高額賠償

華人長巴19日在維州發生車禍造成兩人死亡,意外傷害律師表示,長巴公司註冊在麻州,多為躲避紐約高昂的醫療保險賠償,所以對於民眾個人來說,買保險是為求保護,不能貪圖便宜,在意外來臨時才能及時得到賠償。

19日清晨5時22分左右,一輛「Taos Travel Inc」公司的長巴,在州際95號公路的45號出口翻車,當時長巴正北向往紐約行駛,下出口時衝出匝道左側翻車;車上包括駕駛人在內共57人,一人當場死亡,另一人送醫後身亡,另有多人受傷就醫;來自紐約史泰登島的40歲駕駛者並未受傷。

律師孫瀾濤表示,即使始發地或終點都在紐約市,但許多長巴公司都註冊在麻州,其目的多是為了躲避紐約市高昂的醫療保險賠償;他說,根據各州的法律,紐約的醫療保險稱為無過失險(No Fault),事故發生時,每人的賠償金額可達5萬元,但在麻州每人只有8000元。

「這些錢連普通車禍的骨折急救費都不一定夠」,孫瀾濤表示,所以這時個人購買保險的力度就尤為重要,補償保險(Uninsured Motorist/Supplemental Underinsured Motorist,簡稱UM/SUM)是常被華人忽視的項目。

孫瀾濤說,不少人有「購買高額責任險」的誤區,但其實責任險(Liability)是保對方,UM/SUM則是保自己,在對方有保險但保額很低甚至肇事逃逸時,可解燃眉之急。

律師吳聖洋表示,此案的傷者可在事發地或長巴公司註冊地起訴業者,但都需要根據維州的法律(事發地)法律進行審理。

吳聖洋還指出,雖然維州警方表示案發時因天氣與路肩不平等原因導致車禍,但司機無論如何都不能推卸責任的,「他有需要保證駕駛安全」;吳聖洋說,乘客也可以路面不平等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對政府或交通部門提告,但最終事故原因還需等待警方調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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