駭入影音平台刪資料 三立2離職員工賠錢獲輕判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三立電視台吳姓、曾姓離職工程師被控駭入三立的網路影音平台「Vidol」刪除資料,一審判2人各10月徒刑,二審今天考量2人經調解已履行賠償110萬元,改判2人各6月徒刑,可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三立電視公司行動媒體部吳姓(已資遣)及曾姓工程師(已離職)均負責「Vidol」影音網站程式設計、網站部署業務,但2人於106年2月間,分別使用匿名洋蔥網路瀏覽器(TOR)隱匿真實網路位址,登入公司系統,刪除部分帳號,湮滅數位足跡。

判決指出,吳男另取得取得Vidol網站Parse會員資料庫主機、開發測試主機之登入AWS金鑰檔案,將檔案以雲端硬碟提供給曾男;2人登入三立公司系統,刪除使用者帳號,再關閉Vidol網站於AWS之存放網頁程式、會員資料並刪除主機檔案。

一審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罪,判2人各10月徒刑,經上訴,二審期間,2人坦承犯行,經調解履行賠償新台幣110萬元。

二審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罪,判2人各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其中曾男獲緩刑3年,須上法治教育課3場,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吳男另犯毀棄公務員職務上所掌管文書罪,經原審判處3月確定,不符合緩刑要件,不宣告緩刑。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