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拒檢躲雜貨店 警追進店內酒測遭疑「執法過當」

花蓮警方在花蓮瑞穗車站附近,打算攔查一名騎士,但騎士不配合,還騎到一間雜貨店員警緊追在後,進入雜貨店對騎士進行酒測,發現他酒測值0.61,已經涉犯公共危險罪。不過這個舉動,讓目擊民眾質疑警方跟進店裡要求酒測,執法過當,不合規定。對此,分局表示,雜貨店屬於公共場所,沒有侵入住宅問題。

頭戴安全帽的員警,緊追著藍色騎士,從雜貨店外追到店內。騎士將安全帽拿下來,警方依舊抓著騎士,兩人不停拉拉扯扯,發生肢體衝突,而這一幕,全被雜貨店監視器清楚拍下。原來當時員警追進店裡,就是要攔查騎士。但衝進雜貨店的舉動,也讓目擊民眾控訴,警察執法過當,根本是在搶業績。記者 vs. 目擊民眾:「(他已經進到裡面了嗎?)進到裡面了啊。(已經在店內了?)對啊。(才被抓出來喔?)對啊,警察很過分,你為了業績,也不能這樣子啊。」

只是警方曬出監視器喊冤,因為事實根本不是這樣子。警方 vs. 藍衣男子:「欸,先生,那個安全帽要扣好耶。有喝酒嗎?欸,先生先生。」

當時,員警先是在花蓮瑞穗鄉車站附近發現騎士安全帽沒帶好,打算將他攔下。只是騎士一路往雜貨店前進,最後員警便在這攔查騎士。但這一攔,發現騎士精神好像有些恍惚,甚至身上還有酒味。警方 vs. 藍衣男子:「大哥你先配合。我真的,我有喝啦。好,那你就配合酒測,配合酒測。唉,不用啦,再久一點,再久一點。配合配合,0.61,公共危險了喔。」

員警一驗驗出酒駕,當場依法將騎士帶回偵辦。只是這個舉動,讓民眾認為,是不是不合乎規定。鳳林分局四組組長邱義雄:「本分局依規定執行巡邏勤務,相關的權益作為均符合規定。」

其實過去,就有員警在路上發現一名曾涉嫌酒駕的駕駛,為了攔查對方,員警一路追到對方家中地下停車場。雖然酒測後超標,但法院卻認為,員警進入住宅已經違反法定程序,因此判決無罪。不過這回與以往案例不同,警方表示,發生地點是在雜貨店,屬於公共場所,沒有侵入住宅的問題。分局也表示,警方當時攔查違規民眾,對方不配合,強行進入雜貨店,才會依法取締,取締過程都合乎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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