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自行車搖搖晃晃渾身酒氣 男子拒酒測恐罰4800元

騎電動自行車拒絕酒測,男子面臨罰鍰4800元。(圖:鼓山警察分局提供)
騎電動自行車拒絕酒測,男子面臨罰鍰4800元。(圖:鼓山警察分局提供)

高雄市旗津區一名男子清晨5時騎著電動輔助自行車外出遛狗,巡邏員警看他騎車搖搖晃晃,攔查發現他渾身酒氣。這名男子拒絕酒測要求,警察禁止他繼續駕駛,當場開單舉發,這名男子騎電動自行車拒測將面臨罰鍰4800元。

鼓山警察分局說明,飲酒後不得駕駛任何車輛,除了大家熟知的不能駕駛汽車機車之外,也不能在酒後騎自行車,腳踏車不是動力機械車輛,酒後騎腳踏車雖然不涉及刑法,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必須面對行政罰鍰。至於電動輔助自行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酒駕的處罰更重。(林憲源報導)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