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女友人回家!男狂吻全身強壓床 完事還塞500元

屏東一名女子與一群友人到KTV唱歌,結束準備返家時,一名男子以「不太會操作先前她送的手機」為藉口,要求女子到家中進行教學,沒想到,兩人一進家門,對方竟趁機伸出魔爪,將她強壓性侵。對此,法院在一審判男子有期徒刑4年,而案經上訴二審,法院則以原判無誤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一名男子要約女子到家中進行手機操作教學。(示意圖/Pixabay)
一名男子要約女子到家中進行手機操作教學。(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此案件發生在2015年5月29日,男子平常的工作是日薪工人,女子因擔心對方若不會操作手機,恐錯失工作機會,才爽快的答應邀約,怎料,兩人才剛踏進家門,女子就發現對方拿的手機,並不是自己送的那台,於是想要離開。

然而,男子為了不讓女子離去,竟將她強壓在床上,脫去衣物,並趁機性侵,過程中,女子還不斷抗拒大喊,「你不要這樣,你也知道我跟誰在一起,比我漂亮的女人還很多」,但男子仍不理會,等到完事後,還塞了500元在女子的包包內。

▼男子趁機將女子強壓在床上性侵。(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事後,該名女子氣得到醫院驗傷,並請院方依性侵事件通報警方,而她也控訴,對方親吻她的全身,導致她的身體沾滿口水而變得很臭。對此,男子否認性侵一事,並向法官辯稱,是女子將體液擦在自己身上,想藉此誣賴,並坦言女方根本沒送手機,反而是她借錢未還,至於案發當天,兩人確實待在同個屋簷下,不過僅待在客廳,並沒有進房間。

經過屏東地院勘驗,法官在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該名男子4年有期徒刑,而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男子為了滿足個人私慾,才會假借工作所需,趁機性侵對方,且至今仍否認犯案,所以決定維持原審結果,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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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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