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混改來了,可能不是你想的那樣

近日騰訊算是與謠言槓上了。10月24日,市場上有傳言稱,“中國移動收購騰訊部分股權,實現騰訊部分國有化”。對此騰訊方面稱,該消息不實。

10月31日晚間,雪球流傳著,據靠近中信內部人士透露,以中信為首的財團正在洽談騰訊南非大股東,擬全額收購其手中的騰訊股票,拿下騰訊這個關乎國計民生的戰略性基礎設施的控股權。抖音還有大V稱,南非報業將溢價出售所持有的騰訊股權,這筆交易涉及金額將達700多億美元,中信是有這個實力進行收購的。市場幾乎要相信這個謠言的時候,11月1日下午,南非報業集團的子公司Prosus發佈聲明,否認了關於“中信集團組團收購其持有的全部騰訊股份”的傳聞。中信集團方面也作出回應:傳聞不實,無相關計畫。

11月2日下午,一條標題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批准中國聯通與騰訊設立混改新公司》的消息在市場上炸開: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10月27日發佈的《2022年10月17日-10月23日無條件批准經營者集中案件列表》顯示,聯通創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與深圳市騰訊產業創投有限公司新設合營企業案獲無條件批准,審結時間為10月18日。

經過前兩次的謠言與闢謠,市場幾乎已經信了,騰訊要被國有化了,這條消息出來後,市場加深了這一相信,騰訊花落聯通,還有不少網友調侃,“萬萬沒想到,馬化騰會以這樣的方式成為公務員。”

基於這一相信,中國聯通直線封死漲停板,港交所因颱風暫停交易,騰訊股價不能及時反應。

然而仔細閱讀消息後,似乎並不是大眾所理解的“國有化”。

01 合營企業得到監管層雙手贊成

何為經營者集中?

想必不少讀者與筆者一樣對於“無條件批准經營者集中”一詞感到陌生,在此做一下簡要說明。

經營者集中,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企業相互合併,或者一個或多個個人或企業對其他企業全部或部分獲得控制,從而導致相互關係上的持久變遷的行為。

實現經營者集中的三種情形,(1)經營者合併,包括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吸收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併時,其中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企業併入另一家企業,經常是實力強大的企業吸收合併弱小企業。新設合併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企業組合成為一家新企業,原有的兩家企業不再存在,結合成為一家新的企業;(2)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3)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經營者集中的影響具有兩面性。一方面,有利於發揮規模經濟的作用,提高經營者的競爭能力。另一方面,過度集中又會產生或加強市場支配地位,限制競爭,損害效率。

國務院2008年8月頒布了《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1)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全球範圍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2)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營業額的計算,應當考慮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等特殊行業和領域的實際情況。

此次參與經營者集中的兩個主體分別為聯通創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聯通創投”)與深圳市騰訊產業創投有限公司(簡稱“騰訊產投”)。根據天眼查,聯通創投是由中國聯通100%持股的企業,2021年中國聯通營業收入3278.54億元,收入全部來自於中國境內。騰訊產投由深圳騰訊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公司100%持股,2021年騰訊營收5601.18億元,其中來自中國內地的收入達5136.88億元。

根據規定,這兩個巨頭的經營者集中必然是要申報的。

經營者集中申報程序分為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根據《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者可以作為簡易案件申報,市場監管總局按照簡易案件程序進行審查:(一)在同一相關市場,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所佔的市場份額之和小於15%;在上下游市場,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所佔的市場份額均小於百分之25%;不在同一相關市場也不存在上下游關係的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與交易有關的每個市場所佔的市場份額均小於百分之25%;(二)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中國境外設立合營企業,合營企業不在中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的;(三)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收購境外企業股權或者資產,該境外企業不在中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的;(四)由兩個以上經營者共同控制的合營企業,通過集中被其中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經營者控制的。

申請檔案中還顯示,兩家公司的具體市場份額資料為:在中國境內的網際網路資料中心(IDC)服務市場,2021年聯通創投市場份額為10%-15%,騰訊產投(自用)市場份額為0%-5%,各方合計10%-15%。在內容分發網路(CDN)服務市場,合營企業預計市場份額0-5%,邊緣計算服務市場合營企業市場份額預計0-5%。

依據申報程序,兩家公司滿足簡易程序要求,獲得無條件批准。

02 不是“混改”是合作

聯通創投與騰訊產投成立的該合營企業擬主要從事內容分發網路(CDN)和邊緣計算業務。交易完成後,聯通創投、騰訊產投、有關員工持股平台將分別持有合營企業48%、42%、10%的股權,聯通創投、騰訊產投共同控制合營企業。

聯通創投於2014年4月29日成立於北京,是中國聯通出資2億元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公司採用創新孵化+投資平台的模式營運,主要投資網際網路方向和電信增值服務,包括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雲端運算、物聯網、電子商務、文化及新媒體等領域中,與中國聯通主業相關、業務上有協同潛力、處於初創或成長階段的優秀創業企業給予資金扶持和孵化。

鯨准資料顯示,聯通創投投資項目共有70個,其中企業服務項目45個,佔比64.29%,從階段來看,聯通創投中早期項目37個,佔比52.86%。

截至目前,2022年聯通創投共出手4次,6月參與一家車載AR顯示產品及解決方案提供商銳思華創的A+輪投資,該項目的投資機構還包括東方富海、前海母基金、梅花創投等;同月,還參與了一家硅光晶片生產商寧波芯速聯的D輪融資;7月參與工業網路安全產品與解決方案提供商珞安科技的C輪融資,該項目的投資機構還包括同創偉業、三一重工、中金資本、達晨財智等;9月再次參與一家工業安全解決方案提供商幫安迪的定增。

騰訊產投於2019年9月17日成立於廣東,據不完全統計,騰訊產投共投資12個項目,均為軟體類企業,今年騰訊產投僅在1月份出手一次,與紅杉、原始碼一起投資了一家節能和智慧能源解決方案提供商深度智控

結合兩家公司的投資偏好可以發現,設立一家合營企業,從事內容分發網路(CDN)和邊緣計算業務似乎也沒什麼不妥,而且騰訊與聯通也並非第一次合作。2017年8月,聯通披露混改方案,擬定增90.37億股,引入騰訊、百度、阿里等民營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其中騰訊以110億佔據榜首,佔股5.21%,此後雙方在雲端運算、巨量資料、5G、電競等領域展開合作。2018年2月,騰訊集團高級副總裁盧山擔任了中國聯通的董事。

此外,聯通創投、騰訊產投共同投資一家企業的合作模式也並非第一次。成立於2021年的深圳市前海新型網際網路交換中心有限公司,聯通創投持股18%,騰訊產投持股5%,同時中國移動通訊集團廣東有限公司也持股18%。

此次合作並非前兩次謠言所說的“國有化”,而是雙方出錢成立一個合資公司,並不觸及母公司的股份變更,11月2日晚間,聯通的公告稱,騰訊是本公司的長期戰略投資者之一,該事項為本公司與騰訊開展的正常業務合作。

關於二者的合作,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認為,這是一個雙贏的舉動,也是發揮各自所長,聯通在營運商競爭中,會獲得更有利的優勢。

他表示,騰訊有騰訊視訊,當前微信會議功能也開始收費,對於騰訊而言,其是CDN和邊緣計算的需求方,所以通過投資上游產業,對騰訊來說是向產業鏈上游拓展,可以提升騰訊對相關服務購買的議價能力,也可以進一步提供自己的雲算力能力。聯通是營運商,當前積極擴展自己的基礎設施,開拓雲業務,此舉可以讓聯通業務多元化,擺脫對通訊資費的收入依賴。

聯通發佈的公告也表達了相同意思,該合營企業的組建正在推進過程中,尚未完成設立登記,對本公司當前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長遠看有利於放大雙方優勢,壯大CDN、邊緣計算產業鏈。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融中財經”(ID:thecapital),作者:風信子,編輯:吾人,36氪經授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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