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外學校太自由?TMS爭議回應:實驗教育不是工廠

(圖片來源:Getty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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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獨立評論 文/陳怡光

根據57日的媒體報導,臺北市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Taipei Media School 以下簡稱 TMS)的部分家長,因TMS的人事和課程安排與校方意見相左而訴諸媒體。作為一個實驗教育的倡議者,以及TMS的創辦人之一,我覺得部分家長和媒體,不但沒有實驗教育理念,缺乏實驗教育精神,更誤解了實驗教育法規,這對TMS本身和整個實驗教育的發展都沒有幫助,反而扼殺了多元教育發展的可能性,進而影響到其他學生選擇實驗教育的機會。

實驗教育不論是非學校型態的個人、團體或機構,還是學校型態或是公辦民營的實驗教育,都和家長跟媒體比較熟悉的學校教育非常不同。實驗教育早在20年前就實現了108課綱的「自發、互動、共好」的基本理念,但在落實的過程中,家長要學習如何放手,讓老師去改變教學現場,學生才能在一個有正向支持的環境下成長茁壯。

TMS的部分家長主張,參與學校教育事務是《教育基本法》第8條所保障的權利,因此積極介入TMS的辦學現場,甚至干涉辦學者的人事權。但像TMS這種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在教育理念上是以學生為主體,但在教育行政上,辦學的主體是提出申請籌設和立案的臺北市文化基金會,不是家長也不是老師,這點是無庸置疑的。

退萬步言,即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有規定實驗教育機構得設學生家長會;其設置及運作方式,準用同一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相關法規之規定,但準用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規定家長會的任務包括「協助校務推展,提供建議事項」、「選派代表參與法定應參與之會議」、「協助校務發展及提供學校推展教育政策改進建議事項」、「協助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有關學校、教師、學生、家長間之爭議事項」和「協助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活動」,並非無限上綱介入TMS的課程內容和人事規劃,以避免家長會干涉辦學的臺北市文化基金會的自主性,影響選擇參與TMS實驗教育學生的學習權和受教權。

TMS是選擇教育,不是義務教育,家長可以參加任何的實驗教育團體和機構,也可以選擇自學。實驗教育的可貴就在其多元價值和理念光譜,因此每一所機構的教學理念、師資、設備、環境和收費方式都不一樣。家長絕對可以對TMS的辦學內容提出建言,但TMS的辦學目的不是要滿足部分家長的教育偏好,如果TMS的校長和主任對每個家長的個人意見都要使命必達,那肯定要落實相左的家長意見,那到頭來不就成了父子騎驢嗎?

過去3年,TMS開過許多不同的課,也不斷在微調學分採認方式,目的是在陪伴學生探索和培養自主學習之間取得平衡。TMS今年將有首屆畢業生,也將招第4屆新生,TMS跟她的學生一樣正在「轉大人」。實驗教育是個有機的成長過程,不是工廠製造標準流程,如果家長不想等孩子照自己的速度長大,那就麻煩說服自己的孩子去讀嚴管勤教的私立高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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