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整體性變革 深化黨領導

旺報【記者徐維遠╱台北報導】 細究《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內容,共有8個大方面改革,其中涉及中共黨中央機構就有20條。一般來說,中共的工作機構可以分為幾類: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如各委員會,黨委辦公廳如中央辦公廳,黨中央職能部門如中宣部,黨中央辦事機構如中央台辦,黨中央派出機構如中央機關工委,以及黨中央直屬事業單位,如組建的新中央黨校。 根據2017年4月發布的《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黨的工作機構可以分為幾類: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黨委辦公廳(室),為綜合部門;黨委職能部門,負責黨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門;黨委辦事機構,為加強跨領域、跨部門重要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而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的常設辦事機構;黨委派出機關,為加強對特定領域、行業、系統領導而派出的工作機關。 在黨中央層級,黨委辦公廳就是中辦;職能部門包括中組部、中宣部、統戰部、政法委等;辦事機構,包括政研室、中央台辦、中財辦、中央外事辦、中央網信辦等;派出機構,則有中央機關工委等。 《人民日報》海外版為微信公眾號「俠客島」22日撰文稱,此次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的改革方式有新組建、更名、辦事機構歸口、不再單設及辦事機構變更;按照三中全會的《決定》,這種協調機構層級很高,是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領導下展開工作,「負責重大工作的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 該文分析,這次改革屬「體制的整體性變革」,其目的是加強和深化黨的領導,保證令行禁止、工作高效、更好地發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有序協同、監督權力,避免政出多門、責任不明、推諉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