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標準出爐 教育部本學期明定罰站時間

曾經,台灣經歷過一段「不打不成器」的時代,爾後隨著時代變遷,兒少人權意識抬頭,逐漸禁止體罰等,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指出,但是21年修法,對於「老師可以如何管教學生」並沒有明確規範,因此容易出現爭議。本學期,教育部出手修法,明定老師若合法要求學生站立反省等,不會處罰老師或對老師行政調查。

這學期開始,教育部修正了「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明確「 教師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以及為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正常進行之必要管教行為,不予處罰」,也就是說,如果老師做的是業務上的正當行為,和維護教學秩序和教學活動的必要管教行為,事後就不會處罰老師。

教育部長潘文忠在記者會中指出,教育部原本就有明定老師可以用來管教學生的措施,「這次修法只是更為明確,避免正常管教被投訴,造成教師和學校困擾。」也就是說,如果老師想要讓學生罰站,每次不可超過一堂課,單日累計更不可以超過兩個小時。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解釋,不管個別的學生身體狀況可不可以負荷,老師都不能讓學生從午休罰站到下一節課的下課,否則就是體罰。

而根據法規,如果老師要求學生「站立反省」,只要符合每次不超過1堂課,每日累計不超過2小時,屬於合法的管教措施;有教育團體提出,實際在校園中,學生和家長如果事後不滿被老師罰「站立反省」,向校方投訴,就算是合法的時間內,學校還是可能會召開調查會議,並調查老師有沒有違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