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法修法三讀 解決瓊斯盃籃賽男女國手同工不同酬歧視

立法院今天通過修正國民體育法,針對剛發生的瓊斯盃籃球賽,男女國手出賽同工不同酬等歧視問題,這次條文也增訂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包括選手因為參與國家隊導致終結運動生涯給予後續的照顧、中國大陸學生及運動教練參與賽事的傷害保險等,都有更多的保障。

體育部成立在即,我國對於運動賽事、選手權益也更加重視,今年以來多項國際賽事都爆發國手權益受損問題,包括今年2月,2025亞洲盃男籃資格賽開打前夕,爆發出組訓問題,中華隊隊長劉錚在社群媒體發文感嘆籃協前置準備不夠完善;前國手、富邦勇士球星張宗憲也發文聲援說,15年過去了保險還沒搞定。針對剛發生的瓊斯盃籃球賽,男女國手出賽同工不同酬等歧視問題,這次條文也增訂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林宜瑾、莊瑞雄3月時就曾召開記者會要修法根除現有缺失。蔡其昌表示,對於職業運動員代表國家出賽,在「短期失能」方面,補足保險無法承作部分,由這個辦法來補足。莊瑞雄表示,會持續要求體育署比照職棒與棒協的模式,協助協會與工會儘速簽訂團體協約,加以落實國際賽更明確合理的分級制度,從根本上解決國家隊長期的組訓問題。

隨後教育文化委員會也特地排審《國民體育法》修法,針對民進黨立委蔡其昌等人所提「國體法第二十三條修正案」調整為,保險短期失能理賠額度與選手合約薪資差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照規定補助。另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培訓或參賽,導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中央主管機關應發給慰問金,並提供短期失能、身心障礙選手後續醫療照顧及相關就業輔導服務。

而由國民黨立委柯志恩等人提出「國民體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條文增訂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獲得與會人員一致支持通過;民進黨立委何欣純等人提出增訂第二十條之一經討論後則調整為,代表學校參加學生綜合運動賽會及聯賽的學生、運動教練,學校應為其投保團體傷害保險,給付項目應包括身故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失能保險金等。

此外,也通過何欣純所提兩項附帶決議:包括要求政府協助學生選手及運動教練納入團體傷害保險,請教育部在辦理各項保險時,確實要求保險內容應包括學生參加賽會或集訓時,報到後熱身、訓練等過程受到傷害時,及受傷後提供生活補助的相關保障;二,政府應即啟動政策保險有關保障各級學校之運動選手、保險採購程序、保費費率精算、補助金額及實施方式之研議,並於一年內完成。

相關修正條例於今(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宣讀審查結果:「我們決議,國民體育法,增訂第20條之一條文,並將第5條及第在23條條文,修正通過。」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柯志恩三讀後表示,很高興國民體育法修法通過,此次修法有幾個重點,包括促進運動參與的性別平等、選手因為參與國家隊導致終結運動生涯給予後續的照顧、大陸學生及運動教練參與賽事的傷害保險等,相信這次修法將會給予運動賽事的選手有更多權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