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發布112年運動場館查核成果 合格率達9成5

體育署公布112年運動場館查核成果 平均合格率達九成五(體育署提供)。
體育署公布112年運動場館查核成果 平均合格率達九成五(體育署提供)。
教育部體育署房瑞文副署長將持續協助地方政府積極輔導運動場館合格營運,以保障民眾的運動消費權益(體育署提供)。
教育部體育署房瑞文副署長將持續協助地方政府積極輔導運動場館合格營運,以保障民眾的運動消費權益(體育署提供)。

為確保民眾運動安全以及消費權益,教育部體育署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查驗運動場館業務,結果顯示全國納入查核的公私立運動場館業者有1,563家,平均合格率達95.84%。不合格業者均由體育署函請地方政府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要求業者限期停業。體育署建議消費者到運動場館運動或簽訂定型化契約前,先到體育署官網確認業者是否為合格業者,也要留意契約內容是否符合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即不得記載事項之規範。

 

體育署表示,112年度查核「游泳池」385家,合格率為95.32%;「健身中心」549家,合格率為95.08%;「販售健身教練課程」524家,合格率為97.14%;「發行禮券」105家,合格率為95.24%。與111年度的查核結果比較,今年4項查核合格率皆有明顯提升,達九成以上,可見地方政府對於輔導運動場館業者符合游泳池管理規範及各項定型化契約規範的重視與努力,體育署表示會繼續協助地方政府逐年增加查核家數,積極輔導不合格業者儘速改善,保障民眾的運動消費權益。

112年度運動場館查核報告,已公布在體育署官網,民眾可至查核公告訊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