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未成年認養貓未徵家人同意 母棄養貓遭罰6萬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日前獲通報,在板橋區望月公園廁所處發現一個袋子內裝有兩隻貓,疑似遭人棄養,動保處隨即派員將貓帶回並安置在板橋動物之家。動保處追查發現是高中生未徵求家人同意,就在網路認養兩隻貓,高中生的母親竟將貓棄養,動保處對棄養行為開罰新台幣6萬元,原飼主也因貓未打疫苗被罰3萬元。

新北市板橋區望月公園廁所附近有兩隻貓遭棄置,經動保處查詢發現是有高中生未取得家人同意就認養,其母得知後竟將貓放在公園棄養,隨即依法開罰棄養人新台幣6萬元;貓隻沒入後已有一隻貓被認養。(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板橋區望月公園廁所附近有兩隻貓遭棄置,經動保處查詢發現是有高中生未取得家人同意就認養,其母得知後竟將貓放在公園棄養,隨即依法開罰棄養人新台幣6萬元;貓隻沒入後已有一隻貓被認養。(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提醒,依動保法規定未成年人飼養動物者,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為飼主。未成年如想飼養寵物者則應與家人溝通且同意後,由成年家人為寵物晶片登記。

動保處表示,經調查,遭棄養貓隻原登記晶片飼主陳姓男子日前由網路平台轉送兩隻貓給高中生飼養,高中生未經母親同意認養,導致兩隻貓被母親丟棄在公園。警方接獲報案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棄養貓隻行為人。

動保處表示,經查原飼主飼養期間未讓貓隻施打狂犬病疫苗,被依動保法處以3萬元罰鍰。另外,高中生的母親因棄養貓隻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除處以6萬元罰鍰,並列入飼養黑名單中,不得再飼養寵物,以及要求參與動保講習,兩貓隻沒入後,其中一隻貓已獲人認養。

動保處表示,網路認養糾紛多,若有簽訂契約要注意內容,且動保法規定動物飼主為自然人者,以成年人為限,未成年人飼養動物者,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為飼主。未成年如想飼養寵物者則應與家人溝通且同意後,由成年家人為寵物晶片登記。動保處強調,飼養寵物是給予牠一輩子的承諾,請善待寵物、陪伴終生,即使不擬續養,也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辦,不要隨意棄養,若有棄養行為,依動保法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愛牠就不要棄養牠,給牠一個溫暖的家。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