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輕生案 學務主任停聘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豐原區某高中生輕生事件,市府教育局二十七日指派督學進駐學校擔任代理校長,加速調查進度;即免除學務主任職務接受調查,下午召開教評委員會,決議予以停聘接受調查,將視調查結果決定最終處分方式。

教育局表示,此案發生後,教育局站在監督立場,再三督促校方展開調查,校方對此事處理態度消極,教育局在二十四日將校長等全案相關人員七人,全數調離現場,接受調查,指派代理校長進駐,確保調查工作順利推展。

目前此案處於調查階段,教職及公務人員的獎懲及去留一切依法規辨理,學務主任身分是教師,停聘與否是依教師法由校方召開教評會決定;代理校長上任第一天,進行溝通協調。為穩定校務並加速調查,免除學務主任職務,以最快速度召開教評會,教評會由學校老師組成,必須等老師授課結束後才能開會,教評會訂在昨天下午四點召開。

教育局強調,代理校長會盡全力穩定校務,加速校方調查小組的調查速度,教育局緊盯進度,該校所屬人員如經查證有違法,依法最重不排除解聘,教育局絕對嚴懲嚴辦,還孩子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