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區監理所提醒汽車定檢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汽車所有人應依行照上指定檢驗日期驗車,才能確保用路人及行車安全,逾期檢驗不僅會有違規罰鍰,超過六個月以上還會註銷牌照。 所長陳崑山提醒,車輛指定檢驗日期載明於行車執照上,汽車所有人應於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持行車執照、新領牌照登記書(自用小型車免附)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檢驗;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汽車檢驗應按指定日期至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場所或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逾期六個月者,註銷牌照。汽車逾期檢驗未註銷牌照前,仍可去代檢廠驗車並繳交違規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