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古物指定持續增加 公私部門協力文資保存

高雄市雖然是現代化工業城市,但高市府對相關歷史文物的保存相當重視,除古蹟、歷史建築指定外,對「古物」類文化資產指定與保存也不遺餘力;高雄市一一三年共計登錄四十六組一般古物、六組重要古物,並列冊追蹤十九組具潛力價值的文物;其中,一一一年及一一二年共審查登錄六組一般古物,皆屬高雄市宮廟典藏之私有古物,如義永寺泥塑觀音大佛、左營鳳邑舊城城隍廟匾額等。(見圖)

高市府文化局今(十一)日說明,依據文資法相關規定,具歷史文化價值之文物得由個人、團體提報具古物價值之項目、內容及範圍,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文物所有權人得提出申請經審查後指定為一般古物。

文化局王文翠局長表示,除鼓勵一般個人或團體提報申請外,文化局也透過文物普查程序,來搜尋具有提報古物潛力的珍貴文物,如一一三年度將執行「高雄市百年廟宇宗教文物普查計畫(第一期),針對北高雄沿海四區(茄萣、永安、彌陀、梓官)」範圍內重要宮廟文物進行普查,希望透過瞭解史料文物之內涵,推動高雄歷史相關文物的保存,未來也將分階段逐步把普查範圍推展到全市三十八區。

文化局歷來曾推動「九十六年高雄市碑碣暨古蹟、寺廟內古物調查研究」、「九十九年高雄縣鳳山區寺廟古物普查計畫」、「一○○年高雄市岡山地區廟宇古物調查計畫」、「一○一年高雄市旗山地區古物調查計畫」、「一○三年高雄市皮影戲館文物調查計畫」等計畫;一○七起先後推動四期的「日治時期檔案文物普查建檔計畫」、「高雄市六龜洪稛源文物普查建檔計畫」。普查計畫的推動,有助於讓公部門理解文物之重要性,進而以更積極作為推動保存與維護工作。文化局亦曾協助高雄市內門紫竹寺古物「普濟群生」、「紫竹生春」二匾之修護,讓百年古剎文物得以永續保存。

若指定為一般古物,文化局可協助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古物相關保存維護經費,經中央審查核定後,補助上限為全案總經費之70%,私有古物所有權人或管理人須至少自籌5%。如文物所有者具有意願,文化局將積極輔導提報文化資產,以利後續歷史文物的保存與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