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所提醒 微型電動二輪未領牌 最重罰3600元

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了嗎?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為加強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提昇民眾用路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條文規定自一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於二年內(一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前)需完成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才可行駛道路。

高市所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未領用牌照行駛,將處所有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投保強制險,未投保強制險處新臺幣七百五十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該所指出,為鼓勵使用中的微電車及早掛牌,使用中未領牌之微型電動二輪車車輛,到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辦理領牌,免收號牌和行照規費四百五十元,請車主把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