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為諸慶恩案聲請再審 高院認不合法駁回 (圖)

銀行經理諸慶恩涉偽造定存單,判刑後病故,高檢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11日認定,本件最終判決為最高法院不受理的程序判決,非有罪實體判決,檢方聲請不合法而駁回,可抗告。圖為高院刑庭發言人連育群說明。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