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濱核電廠機組獲准延役 日本共8機組可服役60年

(中央社東京29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關西電力公司營運的高濱核電廠3號機及4號機,明年將屆服役40年「大限」,但今天已獲准最長延役20年。日本先前有6座核電機組獲准延役,至今共有8座機組最長可服役60年。

日本朝日新聞報導,日本2011年3月發生福島第一核電廠核子事故後,修法明定核電機組服役年限為「原則40年」,但如果經過原子力規制委員會(類似台灣的核能安全委員會)審查通過,最長可延役20年。

儘管日本政府當年宣示核電機組最長延役到60年是「極為例外」,但目前所有電力公司共提出8座機組延役申請案,全數都獲准,其中5座機組為關西電力公司所有。

高濱核電廠3號機及4號機從1985年開始運轉,關西電力公司2023年4月提出延役申請。

原子力規制委員會今天在例行會議上確認藉由超音波及目視檢查核子反應爐等重要設備沒有問題的審查結果,認為關西電力公司有能力維持機組設備功能到服役60年,所以做出同意延役決定。

有關用來轉動渦輪的「蒸汽產生器」,由於被發現熱導管受損,關西電力公司將進行零件更換。

在此之前獲准最長延役到60年的6座機組,分別是關西電力公司的高濱核電廠1號機和2號機、美濱核電廠3號機、日本原子力發電東海第二核電廠機組,及九州電力公司川內核電廠1號機和2號機。

加上今天獲准的兩個機組後,日本至今共有8座核電機組獲准延役到60年;如果再看未來10年,還有14座機組將面臨服役40年「大限」。

根據日本日前通過將在2025年6月實施的新制度,核電機組只要在原子力規制委員會審查等情況下停機,都將被排除在服役年限內,因此未來核電機組實質服役年限有可能超過60年。(譯者:黃名璽)1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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