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大教授遭控性侵女學生!收錢找槍手代寫論文遭起訴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被爆出教授收賄、性侵醜聞!高科大王姓、唐姓教授兩人收了學生超過42萬元,各自找寫手及自己替學生撰寫學位考試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博碩士學位,被依違背職務收賄、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起訴;另外檢方還查到,唐姓教授曾對一名女學生伸出狼爪,涉及猥褻行為,一併起訴。

橋頭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對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唐姓兩名教授及6名學生共8人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王姓、唐姓教授身為博碩專生的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會委員,屬刑法授權公務員。兩人明知科大博士生及碩專生能否取得博碩士學位,取決於科大組成學位考試委員會委員,以口試評定論文口試成績,取得委員簽署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由科大授予博碩士學位。

然而,王姓、唐姓教授涉嫌與6名學生達成合意,分別於2019年及2023、2024年間,收取博士生32餘萬元、碩士生10萬元。兩人隨後各自找寫手及自己替6名學生撰寫學位考試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使這些學生分別取得博碩士學位。

檢方認為,王姓、唐姓教授明知6名學生行賄,仍收受賄賂,並踐履行賄方所賄求違背職務行為作為報償,賄賂收受與交付具相當對價關係。6名學生則涉嫌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基於行賄意思交付賄賂,冀求買通公務員踐履所賄求違背職務行為。

此外,起訴書還指出,唐姓教授在2015年擔任1名女學生的論文指導教授期間,竟基於利用權勢為性交行為犯意,對於受自己監督的女學生進行性交及猥褻行為。

檢察官審酌王姓教授既非真誠認罪,難認他於本案不利於己的陳述是對自己「犯罪」事實為肯定供述之意,無從評價為「自白」,不符貪污治罪條例法定減刑要件。

至於唐姓教授,檢方認為其已任職教育界多年,卻無視師生之別,利用權勢傷害對於求取知識懷抱熱情的女學生,女學生因教育關係受他監督的不對等地位,而僅得屈從、配合唐姓教授,其忝為人師,惡性實非輕微,因此予以從重量刑,以資儆懲。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嚴維德、林世勛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偵辦此案。今年7月,檢方曾發動搜索,並傳喚王姓、唐姓兩名教授,以及6名學生訊問。經過金流等事證的過濾,檢察官今日偵查終結,對8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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