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上任2個月 竹市府不續聘人員數出爐了

新竹市政府最新「不續聘」人員22日出爐了,結果僅有10人未獲續聘,僅占3%。(陳育賢攝)
新竹市政府最新「不續聘」人員22日出爐了,結果僅有10人未獲續聘,僅占3%。(陳育賢攝)

民眾黨高虹安上任新竹巿長將滿2個月,其上任時不少市府「前朝」約聘雇人員「剉著等」,擔心遭新政府砍掉,高虹安當時即決定所有人員續聘至今年228,而市府最新「不續聘」人員22日出爐,僅有10人未獲續聘,市府強調比例僅占3%,且依考核規定評價,公平公正無設立場。

新竹市政府今天下午宣布約聘雇人員的續聘結果,指此次是很小幅的調整,考核已於日前完成,經過各個權責主管按工作知能、創新研究、服務態度、品德操守、年度工作計畫等考核項目詳慎衡酌,並經整體評價後,送交人事處彙整,經核定計有10人自3月1日起不予續聘,比例只有約為參加考核人數344人的3%。

人事處強調,不續聘人數共計只有10人,與2015年的前巿府團隊不續聘63人相較,新巿府團隊對考核的程序,除了站穩不預設百分比的立場外,更契合人事法規對「人與事適切配合」的意旨。

人事處說明,新巿政團隊去年12月25日上任,距當年度約聘雇人員的聘雇契約屆滿日12月31日僅6天,因政府機關和約聘雇人員之間屬「公法上契約關係」,雙方權利義務以聘雇契約規範,依歷來各人事法制主管機關釋例、保障案件決定以及最高行政法院判例,聘雇人員聘約期滿,應和政府機關另訂立契約,且機關並無續聘雇義務。

當時新巿府團隊衡酌,6天內無法完整對聘雇人員考核是否符合新巿政團隊的整體施政方針及績效目標,以及是否與公務人員任用法規上「專才、專業、適才、適所」的「人與事適切配合」原則契合,如選擇暫緩續約或逕行不續聘,對同仁生活、機關業務衝擊過鉅。

因此去年底先行續聘雇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雇人員至今年2月28日,同時賦予各局處新任單位主管及首長考核的責任,以觀察同仁工作績效,作為續聘與否的依據。

巿府強調,不予續聘雇人員將以書函通知辦理離職手續,並發給離職證明書。年度國民旅遊卡未運用者,可盡速在2月底前完成使用。不續聘雇因屬機關的「管理措施」,約聘人員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可依法向巿府提出申訴;約雇人員則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巿府會將同仁的法定權益,一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