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出庭實錄3】高虹安要求傳喚3證人遭檢方打臉 原因竟和《鏡週刊》有關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今日聲請增加傳喚3名證人,但遭檢方反對,認為「漫無目的的傳喚只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今日聲請增加傳喚3名證人,但遭檢方反對,認為「漫無目的的傳喚只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遭檢方以貪污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27日)下午2時30分再度傳喚高虹安、前高辦主任陳奐宇、綽號「小兔」的前行政主任黃惠玟,以及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等4人出庭。高虹安辯護律師這次聲請增加傳喚3名證人,但遭檢方反對,認為「漫無目的的傳喚只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除了被列為共同被告的助理及高虹安男友李忠庭之外,高虹安辯護律師聲請增加傳喚3名證人,包括「Z9」吳達偉、時任民眾黨黨團主任的陳琬惠,以及時任高虹安私聘助理的蔡維庭。

不過,檢方在庭上提出反對理由說,吳達偉訊問過程已表示「沒聽過公積金、零用金制度」,甚至稱「看週刊報導才知道」,因此自始就沒參與此案,沒有傳喚的必要。

而辯方要求傳喚陳琬惠當證人,理由是要證明其他助理的上下班時間,以及助理加班的事實,但檢方認為,有沒有加班,跟有沒有浮報、虛報加班費是兩件事,同樣沒傳喚必要。

至於傳喚蔡維庭,檢方要求辯方應該先敘明蔡維庭的職務內容,再判斷有無傳喚必要,並嗆辯方說,「否則漫無目的的傳喚只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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