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勝訴!論文門侵權案判「不受理」 北院:逾6個月告訴期

高虹安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高虹安出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及貪污罪一審判7年4月,但之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指控其美國辛辛那提博士論文涉嫌抄襲,向台北地院自訴違反《著作權法》一案。北院認定,資策會於2021年10月間在「翁達瑞」(旅美教授陳時奮)臉書上獲悉此事後,直到2022年10月間才提起自訴,已經超過6個月告訴期,依法判決不受理。可上訴。

資策會指控,高虹安和資策會同仁在2017年共同發表2份期刊論文「Quality prediction modeling for multistage manufacturing based on classification and association rule mining.」、「Sparse Coding for Manufacturing Quality Prediction」。這兩篇論文的著作權屬於資策會。而資策會比對後認定,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包含文字、圖片、表格及公式,都涉嫌高度複製這兩篇論文,有1篇約重製8成、另1篇約重製3成。

資策會認為,高虹安高度重製和改作資策會期刊論文卻未明示出處,涉嫌侵權,去年發函高虹安說明後,高虹安主張,校方已使用SafeAssign軟體比對,相似度僅6%,符合學校規定及學術倫理。

由於雙方存有歧見,資策會遂對高虹安提起刑事自訴,另提出包括賠償100萬元、道歉(回復名譽)及博士論文修改等附帶民事賠償。北院開庭後,經法官當庭勸諭調解,兩造4度進行閉門協商,但因缺乏共識,資策會決定不再調解。

原本全案要重回法庭決戰,但北院今天卻公布不受理判決。

北院判決理由指出,陳時奮在2021年10月18日在臉書發表相關資訊,並張貼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和資策會的期刊論文比對圖,資策會方面也向法院承認當下知道此事。

由於高虹安時任立委,當陳時奮發表文章後,資策會旋即指派國會聯絡人周晉生聯繫高虹安,而且補助資策會論文的經濟部也由技術處處長邱求慧聯繫高虹安,其後資策會交由科技法律研究所進行過論文比對,認定雖有抄襲疑慮,但考量高虹安未將其理論做實際應用,因此決議不處理。

北院認為,兩份資策會期刊論文的篇幅只有6頁,且高虹安已將博士論文電子檔公開傳輸到資料庫供大眾下載,資策會科法所在10/18以後就用軟體完成比對,卻在隔年10月25日才提出自訴,顯然未在知悉事實的6個月內提告。北院指出,資策會並沒有舉出具體證據,證明在提告前6個月內才獲悉侵權事實,欠缺訴訟合法要件。

至於資策會主張,當時因為「信任高虹安」才沒有進行博士論文比對,直到隔年10月間,因為《鏡週刊》有針對本案做完整的論文比對,資策會才進行比對獲悉抄襲事實。北院認為這個理由不足以採信。

北院認定,既然已超過6個月告訴期,自然不得提出自訴,因此不經言詞辯論,逕自諭知判決不受理。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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