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提告!鏡週刊3點反擊提「誣告」:掩耳盜鈴、欲蓋彌彰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立委高虹安,今(27)日到台北地檢署對《鏡週刊》提告,而《鏡週刊》也發布三點聲明回應,表示將對高虹安提出誣告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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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對《鏡週刊》提告。截自高虹安臉書

高虹安今日在2位律師陪同下一起到台北地檢署對《鏡週刊》提出《刑事》加重誹謗罪、《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

她表示,上周一中午,《鏡週刊》有打給她查證,當時她已告訴對方,這些指控她抄襲或侵權並非事實,在隔天早上6點,週刊做了一篇網路報導,內容皆為不具名人士爆料,有抄襲字眼,她在上午10點立即開記者會,提出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聲明函文,以及當天下午資策會立即發布聲明告知,資策會的研究成果會以各種形式對外發布,而且是純學術引用,沒有對外實際營利、獲利,所以沒有授權、侵權問題。

高虹安說,很可惜,星期三早上出版的紙本報刊,仍然罔顧他們所提出的事實,以不實資訊去做報導,所出版的紙本嚴重侵害她在選舉中選民對她的誠信與信任。

另高虹安提到,週刊報導她的社會活動、職業等細節都是個資法保護內,她想請教對方公然洩漏個資「這樣合法合規嗎?」「資料來源又是誰」。

對此,鏡週刊批高虹安「掩耳盜鈴、欲蓋彌彰」,發表3點聲明回應,表示將對高虹安提出誣告之訴:

一.鏡週刊報導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涉論文抄襲,報導中論文內容經過多次詳細比對,論文事後加工也罪證確鑿,足證報導前經過詳實查證,確信真實始為報導。

二.高虹安女士於本日(9月27日)上午九時許前往臺北地檢署按鈴申告鏡週刊社長、總編輯、撰文記者及編輯等人員妨害名譽,此舉不僅無法消弭民眾對於高虹安女士論文涉抄襲的疑慮,反而突顯因無法自圓其說、欲以興訟的方式模糊焦點。同時企圖對鏡週刊及新聞媒體營造寒蟬效應,大開民主倒車。鏡週刊為維護記者權益及媒體最寶貴的公信力,將對高虹安女士提出誣告罪之告訴。

三、鏡週刊同時籲請政治人物不要為了選舉恣意踐踏媒體,更不要為了一己、一黨之私栽贓抹黑媒體,對於這些箝制言論的手段,鏡週刊不會退縮,將會持續扮演好監督的角色,不會讓各界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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