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最重恐判無期徒刑?錢康明毀滅式爆料 律師揭4字關鍵

新竹市前文化局長錢康明昨(11)日於臉書po了多篇文章,暗示新竹市長高虹安有貪污之嫌。對於錢康明的說法,律師黃帝穎整理出3點高虹安恐涉貪的關鍵,若最終高的一些不當行為屬實,且與近來爆出的豪車、豪宅有「對價關係」,最重可判高無期徒刑。

黃帝穎昨在臉書指出,錢康明自稱「被離職」是由於擋人財路,就黃的解讀,錢的意思為高虹安濫用人事權力為圖他人利益,此舉涉嫌圖利罪,可處5年以上徒刑。

至於錢康明提到高虹安的「好朋友」特別關心市府跨年晚會,黃帝穎表示,這代表錢認為高利用非公務員涉入市府標案,這同樣涉嫌圖利罪。

另外,針對錢康明所言「豪車豪宅只是開始」,黃帝穎分析,如果高虹安確實做了上述2件事,且與豪車、豪宅等不正當利益有「對價關係」,那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