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開庭3】辯護律師與檢方上演PPT大戰 雙方爭執「要不要傳高虹安」

檢方與王郁文的辯護律師今上演PPT大戰,對於要不要傳喚高虹安當證人也有爭執。圖為王郁文離開台北地院畫面。
檢方與王郁文的辯護律師今上演PPT大戰,對於要不要傳喚高虹安當證人也有爭執。圖為王郁文離開台北地院畫面。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日前遭檢方以貪污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2日)再次開庭審理,單獨傳喚偵查中否認犯行、暱稱「台大13妹」「水母」「公衛文」的前高虹安立委辦公室公關主任王郁文。檢方繼上次開庭自備PPT簡報說明王郁文案情,這次王的辯護律師也同樣自備PPT回擊檢方,雙方上演PPT大戰,對於王郁文是否為共犯、要不要傳喚高虹安當證人均有所爭執。

檢方今由檢察官廖彥鈞以PPT說明王郁文涉案內容,並直指,觸法關鍵不在助理有無實際工作或加班,而是助理所領實際薪資與高虹安向立法院浮報的薪資,兩者「金額」不同。

檢方並說,王郁文實際的薪資是4萬6千元,但卻向立院浮報成4萬8,500萬元,另不管有無加班,高都以獎金名義給他1,380元,合計王經浮報產生的薪資及加班費差額,最後共繳回高虹安辦公室共10萬1,609元。

而王郁文的辯護律師也同樣秀出PPT答辯,還比照檢方上次開庭時所畫的高虹安三角犯罪圖,另製作一張高虹安、王郁文、立法院的三角圖,藉此說明「王郁文是真助理並非假助理」,並強調,立法院替立委代付的薪資屬於「私款」,薪水由立院撥帳給王後,王可自由處分、捐贈,並單純把錢拿出來供辦公室使用,對於檢方依預算法主張公費助理經費與問政業務費用不得流用的看法,王的辯護律師並不認同。

王的辯護律師更表示,助理領出加班費後捐出,不等於「騙領加班費」,王郁文有實際工作也有加班,所以是合法的,同時,王的繳回行為是經「被動告知」且無犯意聯絡。

此外,王的辯護律師也質疑檢方稱王郁文與其他被告是共犯關係,但王實際上並不知情其他助理的薪資、加班費狀況,要求檢方確認起訴範圍。檢方則舉例,就像詐騙集團案一樣,集團末端的個別成員未必了解彼此分工及犯罪,但此案主謀是高虹安,而王郁文、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及高虹安則有「縱向犯意聯絡」,這些助理是透過高虹安串起了共犯結構關係。

王郁文辯護律師主張傳喚高虹安當證人,指高從未對王郁文說過「任職沒有加班費」「把加班費用作零用金」,但遭檢方反對,認為與釐清王郁文是否犯案無關,至於代墊也非主要爭點。但辯方主張,檢方既然認為王是透過高虹安構成間接犯意聯絡,有必要傳喚高,以釐清高的主觀犯意有無辦法透過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聯結到王郁文。

至於法官秀出的證據清單,王的辯護律師也提出意見,認為部分證據能力有疑慮,但受命法官蘇宏杰在庭上直言,「你們二個辯護律師的書狀內容不一樣」,要求辯方回去確認後在二週內重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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